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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捣毁一非法销售止咳水窝点 在校生为老客户

2013年06月05日 14:40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深圳市福田区布尾村捣毁了一处非法销售止咳水的窝点。很多在校生年龄虽小,但都已经是这个窝点的“老客户”每天营业额有人民币1000余元。

  止咳药水属于处方药,其含有的主要成分具有致幻和麻醉功效,滥用会使人产生依赖。有些人却以此为商机,大肆向青少年非法销售止咳水,导致青少年滥用止咳水现象日益严重。2012年11月2日,公安机关根据群众举报,在深圳市福田区布尾村捣毁了一处非法销售止咳水的窝点,现场抓获被告人杨某某。

  经查:被告人杨某某伙同绰号为“大飞”(情况不详,另案处理)的男子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2年下半年开始在上述出租房偷偷对外销售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愈酚待因口服液、可非复方磷酸可待因糖浆、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立健亭复方磷酸可待因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片等药品,从中牟利。

  据杨某某供述,上述多品种的止咳水颇受未成年在校学生或者20岁左右的无业青少年的青睐,很多在校生年龄虽小,但都已经是“老客户”,其每天的营业额都有人民币1000余元。

  据一名服用过止咳水的无业青年刘某某陈述:其于2010年开始购买一名为“联邦止咳露”(联邦复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的止咳水,开始只是好奇觉得好喝,但一年后其就对这种药水产生了依赖,基本上每周都会去买一次,每次买3瓶左右,每瓶“联邦止咳露”价格在40元到60元人民币不等,两年下来刘某某个人就已购买了至少两万元的“联邦止咳露”。其还称自己的很多同学也都有服用“联邦止咳露”的习惯。

  当日,警方还根据杨某某的指认将提供货源的林某某也一并抓获归案。福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依法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将被告人林某某、杨某某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定二人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七个月。 (记者 张玲 通讯员 刘佩秋 李然)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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