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10·26灭门案凶手被执行死刑
2013年06月05日 17:04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信某某宣判,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2年7月25日,本报曾报道过)。经最高院复核裁定,于5月30日对被告人信某某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信某某因与被害人王某有经济纠纷,于2011年10月24日23时左右,来到乌海市海南区被害人王某经营并居住的“通信超市”。在“通信超市”的厨房内,信某某持木方连续击打被害人王某、王某丈夫石某的头部致二人倒地,又进入卧室持木方向躺在床上的年仅6岁的王某之女石某某的头部连续击打,三被害人均系中度颅脑损伤导致死亡。被告人信某某作案后翻乱衣柜衣物、柜台物品伪造作案现场过程中,将4捆面额5角的人民币共计200元装入裤兜,后将超市大门锁上离开。同年11月13日,被告人信某某在海南区被公安机关拘传。
2012年7月13日,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信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信某某没有上诉、抗诉。(记者 赵云 通讯员 李雪 付佳杰)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