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青年行抢因未成年获缓刑 作案后慌不择路掉冰窟

2013年06月09日 09:13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今年17岁的张某只因与父亲吵架赌气,一气之下出走,并从一商店抢走价值千元的电话卡。没想到张某在逃跑时因慌不择路落入冰窟被捉。记者昨日获悉,张某因抢夺罪被昌平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半年,缓刑1年。

  据昌平检察院指控,今年1月28日下午,张某和父亲吵了一架,此后离家出走,独自一人在小汤山镇一村里闲逛。当路过一修电脑的商店时,张某突然心生邪念,决定去店里抢一些电话卡用来充值,玩游戏。

  在一商店内,张某对老板谎称要买4000元的电话卡。拿到卡后,张某又称再要两张30元的电话卡。在老板转身取卡时,张某拿着4000元的电话卡冲出商店,向河边跑去。

  一边跑一边回头张望,张某脚下一滑掉进河边的冰窟。此时,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追赶的老板娘赶到,张某只得惶恐地将抢来的电话卡还给老板娘。

  浑身冻僵的张某从冰窟窿里爬出后坐在岸边的草堆里,被赶来的民警抓获。昌平检察院认为,张某公然抢夺面值4000元的手机充值卡,数额较大,应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念其尚不满18周岁,故应从轻处罚。

  昌平法院审理后认为,考虑到张某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故从轻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罚款1000元。

  庭审最后,张某面对父亲内疚地说了句,“对不起,让妈妈保重身体!”(记者张淑玲)

【编辑:燕磊】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