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超市内摔倒骨折 系电梯错位
2013年06月17日 12:5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一位老人在小区门口的一家超市购物,当拉着购物篮乘电梯时不慎摔倒,左臂被摔骨折。与超市协商未果,该位王姓老人以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其摔伤为由,诉请海淀法院判令超市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3万余元。记者昨日获悉,海淀法院已受理该案。
原告王老太诉称,2012年7月的一天,她在位于小区门口的一家超市地下二层买东西,选完东西拉着购物篮乘超市电梯要到楼上时,由于电梯台阶发生错位,老太太被绊倒,导致左手臂骨折,并不得不住院接受手术治疗,至今生活不能自理。王老太认为,超市电梯设计存缺陷,已发生多起顾客乘电梯摔伤事故,且超市明知电梯存在安全隐患,也没安排任何服务人员协助顾客乘梯,故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其摔伤承担主要责任。
该超市则认为已在电梯口等明显位置设置了警告标志,履行了提醒义务,故责任并不在超市一方。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张淑玲)
【编辑:王浩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