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提高承包费被拒 男子毁村民麦苗30多亩获刑
2013年06月17日 13:19 来源:中国江苏网 参与互动(0)
想单方提高承包费被拒,便指使他人恶意毁坏数十亩禾苗。近日,阜宁法院审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被告人刘某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杨某某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3月份,刘某某等人因欲提高承包人赵某珍土地承包金被拒绝而心生怨恨。刘某某即指使杨某某用耙田机将赵某珍家的35.58亩麦苗全部毁坏。经阜宁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告人刘某某、杨某某毁坏的麦苗直接经济损失合计价值12789.59元。
案发后,在阜宁县罗桥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主持下,被告人与受害人达成了损害赔偿协议,悉数赔偿了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获得了受害人谅解。阜宁法院鉴于二被告人的真诚悔罪、积极赔偿的态度,依法对其从轻作出上述判处。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