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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多人维权难 网上备案成摆设

2013年06月17日 13:4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2010年12月,自贡市民雷雪梅和代小芳花费90万元,买下了位于同兴路南段39号房的3、4、5楼,正当她们付完房款、把所有资料准备齐全,到自贡市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却被告知不予办理。同时,该房屋的现有使用者——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声称已于1994年8月,1995年11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拥有房屋的所有权。由于迟迟不能住进自己花钱购买的房屋,代、雷等将开发商——自贡市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房产公司)和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告上法院。

  既然已经实施了网上备案,却不能办理产权证?为何一套房屋,多人都称自己对其拥有“所有权”?雷、代二人一头雾水。经过华西城市读本记者的多方调查,真相逐渐显露出来。

  讲述房管局有备案买了却办不到产权

  2010年底,由大众房产公司开发的、位于同兴路南段的39号房开始在自贡市房管局的网站上挂牌销售,因为地段好,而且价格便宜,这让雷雪梅、代小芳等人心动不已。在心动之余,她们心里也有些担心:为什么房子修建了很多年之后,才开始挂牌销售?大众房产公司对他们解释说:房屋修建之初,因为没有验收合格,所以拖到了现在,再者,现在房屋的使用者都是租客,租期马上就要到了。

  为了证实自己所言不虚,大众房产公司有关负责人还点开了房管局的登记备案网站,确认房屋无主。不仅如此,雷雪梅、代小芳还按照既定程序,进行了网上签约,一切程序都很正常。雷雪梅、代小芳也就打消了心中的顾虑。

  所买房屋早有户主

  2010年12月3日,雷雪梅在房管局确定房屋的所有手续齐全后,与开发商签下了购买合同,并交付了60万元的购房款。9天后,代小芳也交付了30万元。“这是当时付款的收据。”说着,代小芳和雷雪梅分别向记者出示了当时购房的付款收据。

  可是,就在她们高高兴兴的整理完所有手续,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证时,竟然被告知,她们所购买的房屋,不能办理房产证。这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所有手续齐全,还办理不了房产证呢?后来她们才知道,正在使用该楼的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早已在该房屋修建之初就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

  将开发商告上法院

  房子已经有了“户主”?开发商是否早就与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串通好了?一连串的问题,萦绕在雷、代二人的脑海中。

  “我们看到了自贡精神卫生中心和大众房产公司买卖合同的复印件。”雷雪梅说,双方在1994年8月和1995年11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但我们了解到,房屋修建于1996年,未修好房屋就买卖,我们怀疑买卖合同的真实性。”

  由于迟迟住不进自己已经花钱购买的房屋,2011年1月底,代、雷等将大众房产公司和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告上法院,向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称由于一些原因,大众房产公司的案子不予立案,可他们也没说什么原因。”无奈之下,代、雷等人找到相关部门,直到2012年7月,法院才准予立案。

  调查20年前就买了房 至今未能拿到产权证

  为了揭开事情的真相,记者来到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从他们所提供的所有合同、凭据等显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拥有这套“房产”,已经接近20年的时间了。经手此事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房屋开发建设之前,就已经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而且也已付完全部款项。

  既然房子在20年前就已经出售,为什么开发商还能如此轻易的骗取雷、代二人再次购买呢?原来,虽然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医院已经在那里营业10多年,但是,他们却一直没有取得房产证。

  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房屋主体结构完工之后,由于消防设施在检验时没有通过相应标准,所以房屋迟迟没有通过验收,房产证的事情,也是一拖再拖。

  精神卫生中心负责人认为,虽然最初的开发公司,已经经历了多次改制和更名,但是,每次改制时,都没有人通知他们对资产持有进行登记,作为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而言,也认为自身签订了购房合同、所有账务往来票据齐全,而且,医院还一直在开门营业,所以,对资产的持有、以及是否取得房产证,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一直在等着房屋的验收通过,以便持相关资料,到房管局登记办理产权手续。

  该负责人认为,他们卷入这场风波,感觉也是冤大头,作为受害者的他们,在别人眼里,却成了非法持有。

  追问

  网上挂牌需先验收为何还存在一房多卖?

  据雷雪梅和代小芳介绍,在做出购买决定前,为了谨慎起见,她们均到自贡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做过查询,一切登记查询显示,39号房没有户主,而且,按照规定,在购买房屋前,必须进行网上签约,点开相关网页后,所有的登记程序也都是正常的。

  购房者:房管局存在监管不力的过失

  雷、代二人认为,既然她们在房管局的网站上实施了网上签约,就已经实现了登记备案,那么,房屋的所有者就应该是他们,而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购买房屋近20年之久,既不主动办理房产证,也不主动到房屋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导致房屋至今“无主”,加上房管局在职能实施上,存在监管不力的过失,两者的行为,共同误导了她们能否做出正确的购买决定。

  房管局:2006年以前不一定实施了网签

  据自贡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6年开始,自贡市开始实施网上签约,用于对开发商的销售进行管理,网上签约的合同,也将作为办理最终产权的依据。

  房管局负责人介绍,2006年之后,消费者购买的房屋,必须实施网上签约,以避免开发商一房多卖,而在此之前购买的房屋,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再实施网上签约。

  同时,按照程序来讲,商品房在进行网上挂牌销售之前,必须得到相关部门的验收,验收合格后,备齐所有手续,到房管局登记备案,而房管局也会在在售房屋显眼的位置处,张贴纸质告示予以公示,公示期之后,如无异议,则准予出售。

  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表示,他们是在法院准予立案时(2012年7月)才见到房管局的相关公示,而且,作为业主方的自贡市精神卫生中心,对房屋如何验收、什么时候验收、是否验收合格,完全不知情,稀里糊涂就被卷入了这场一房多卖的风波。

  回应网签能降低一房多卖但不能完全杜绝

  自贡房管局负责人回应称,虽然网上签约能降低一房多卖的可能,但是,不能完全杜绝。之所以会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是因为,很多购房者为了图便宜和规避税款,在线下同售房者签订买卖合同,等其付款之后,才知道上了贼船——此房已经有主。

  该负责人说,雷、代等人之所以会被卷入一房多卖的风波,很大的一个原因,是因为他们所购买的房屋,在当初修建完工之后,没有通过相应的验收标准,之前的购买方也因此未能办理房产证,也就没有了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的登记备案,所以房子至今还是“空头”,这让开发商钻了空子。

  开发商已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同兴路的自贡大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这里只有位数不多的几个人在办公。当提及要采访“一房多卖”的事情后,一位工作人员立即站起身来,说 :“这个事情,只有找我们的上级领导,我们不能接受你的采访。”该工作人员只透露:“目前此事已移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相关处理情况还在进行中。”

  律师购房者地位平等非谁先购买就为谁所有

  遭遇一房多卖,购房者应该如何维权?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律师说,首先,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解决,让开发商归还购房款项,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金赔偿。如果购买时间较长,开发商在退还房款时,还应该按照等价差来计算,并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在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可以诉诸司法途径,请求法律的公正裁决。

  张平说,一房多卖,开发商违背了道义上的诚信原则,应该受到合同约定的惩罚,同时,作为购房者而言,无论是一房二卖还是一房多卖,他们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说谁首先购买就为谁所有。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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