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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贪贿大案日趋智能隐蔽 借道潜规则规避法律

2013年06月25日 08:26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贪贿大要案日趋智能复杂隐蔽 贪贿借道潜规则规避法律牟暴利

  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天上午通报,今年1月至5月,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51件29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3件7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53人,厅局级要案6人。

  广州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贪污贿赂犯罪呈现大要案多、窝串案多、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多、行贿犯罪多、高发领域集中,以及作案手法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等特点。

  据介绍,今年前5个月,广州检察机关反贪部门查办大案250件280人,占立案总件数的99.6%;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41件,占大案数的32.8%。查处要案42人,占立案总人数15%。

  3月25日侦查终结的从化市委原副书记、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正局级)受贿案,是广州今年查办的级别最高的一位领导干部。经查,2006年至2012年,郭清和在任广州市林业局副局长、局长、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党委书记、从化市委副书记、从化市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现金250.7万元、购物卡30万元。

  而在被查处的案件中,贪污贿赂犯罪窝串案占立案总数的82.9%,达到208件243人。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犯罪分子在共同利益或利害关系驱使下,上下勾结,内外勾结,群体作案现象相当突出,往往是查处一线挖一串。其中,较为典型的要数黄埔区交警大队原副大队长杜立新滥用职权、受贿一案。

  2010年8月至2011年7月初,时任黄埔区交警副大队长的杜立新,在指派交警协助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检测机动车尾气超标过程中,收受请托后放弃职守,致使请托方杨某与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和该区交警大队民警相互勾结,对近6000台机动车辆检测出尾气超标后,违规要求涉案车主到杨某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假检修,杨某向每辆不达标车辆收取所谓维修费后,不做实质性维护保养即予“达标”放行,从中牟取暴利。

  广州检察机关还发现,当前出现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行贿犯罪多发趋势。据悉,广州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共立案侦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230件265人,占立案总数的91.6%和74.1%;查处行贿犯罪104件111人,占立案总数的41.4%,同比增加7.3%。

  “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资金审批、环保、涉农惠民等领域以及园林、电力等系统,依然职务犯罪案件高发。其中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90件92人,占立案数的35.9%。”该负责人说。

  该负责人介绍,贪污贿赂作案手法日趋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如广州市迎通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霍勍在任广州市交通委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包车客运标志牌照发放业务等职务便利,收受汽车运输公司干股和分红385万元。

  “贪污贿赂犯罪主体一般文化程度较高,阅历较丰富,熟悉权力运作程序,深知本系统和行业管理制度中的漏洞,规避法律手段越来越隐蔽。”这名负责人说,除直接截留、虚报冒领侵吞或利用自身职权以权谋私,直接收受现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物品外,转向运用专业知识、业务工作程序、制度漏洞、潜规则等作案,以虚假借钱、收受干股等貌似合法手段收受财物,掩饰犯罪行为,手法不断翻新。(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穗检宣)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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