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案被告人:父母到监狱看110次 不然走不到今天(3)

参与互动(0)田伟冬:
没有家庭支撑不会走到今天
田伟冬出狱后,参加了驾驶证考试。记者见到他时,他刚拿到驾照。上身穿短袖白衬衫,鼻梁上架了一副黑框眼镜,现在的田伟冬透出几分文气与干练。
1995年11月28日17时,田伟冬在自家经营的饭店门口被民警带到城南派出所。
接受审讯后,田伟冬承认,1995年9月2日晚上,他和隔壁方山村的陈建阳在城厢镇盗窃了21英寸西湖彩电及香烟。
“当时和一个老厨子闹矛盾,想出出气。”田伟冬解释说,他们当时发现厨子不在家,就把电视和香烟搬了出来。
但审讯没有就此结束。9个月后,田伟冬暂时妥协了,写下逻辑不通的供述,但等到下次讯问时立刻又否认。
一审开庭时,田伟冬否认杀人。因为他的不认罪,一审判决书最终描述:“田伟冬归案后抗拒交代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极差。”
浙江律师辛本峰是田伟冬的二审辩护律师,他开着车去了现场,比对各种细节矛盾,认为这是一个错案。
“没有任何指纹证据,杀人的石头上血迹没有鉴定,各阶段交代的杀人的电线长度误差4米,34个人证人没一个到庭,没一个是目击证人。”辛本峰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请求撤销原判决。
但辛本峰的无罪辩护意见没有被采纳。被判死刑缓期执行后,田伟冬放弃了申诉,而是在每年写总结时都提到认罪服法,他希望能获得更多的减刑,早日出来。
这期间,田伟东的父母到监狱看他110次。
“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撑,我不会走到今天。”田伟东抹着泪说,他被异地羁押在菊花山收审站时,他的母亲在万般绝望下曾想过寻死,是父亲牢牢拉住了她。
田伟冬还记得,十岁时,他因为摘吃了别人家桃子,挨了母亲一顿打。母亲斥责他说:“有什么需要家里会提供给你,但绝对不能干坏事。”
释放那天,妹妹开着车来接他,两个人抱头痛哭,跳火盆、放鞭炮、与亲人拥抱。这一顿饭,他吃了两大碗。
出狱后,田伟冬专门去找了当年的办案人员,他们大多都已升迁。这次“寻找”,在田伟东眼里,就像是探望老朋友一样。某区法院院长一听是他的名字,从院务会上跑出来,亲自接他上楼。
“大家都拿出诚意,专业人员更要做专业的事情。”田伟冬说,就像打牌,我们追求的不是两败俱伤,而是一场彼此都能接受的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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