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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小龄童起诉网络游戏“西游记”侵权被驳回

2013年06月25日 09:49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表演艺术家章金莱(艺名六小龄童)发现网络游戏中使用他在电视剧中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后,将蓝港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市一中院于昨天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宣判。虽然法院驳回了章金莱的起诉,但确认他享有孙悟空的肖像权。

    章金莱诉称,2009年7月,他发现被告公司在其推出的网络游戏“西游记”的官网及游戏中,使用自己在电视剧《西游记》中塑造的孙悟空形象,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蓝港在线停止使用,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万元。

    蓝港公司则认为,章金莱只是电视剧《西游记》中的扮演者,他只拥有反映自身面貌的肖像权,并不拥有孙悟空的肖像权。“章金莱所塑造的孙悟空像一只猴子,而不是他本人”。蓝港公司举例称,“大家知道是马德华扮演了猪八戒,但是他并不对猪八戒有肖像权”。

    此前一审判决曾认为章金莱塑造的“孙悟空”形象非其本人肖像,网游中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不构成对章金莱本人肖像权的侵犯。但市一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法律之所以保护肖像权,是因为肖像中所体现的精神和财产的利益与人格密不可分。章金莱饰演的“孙悟空”完全与其个人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相对稳定的时期内,在一定的观众范围里,看到其饰演的“孙悟空”就能认出其饰演者章金莱,并且答案是唯一的。

    但法院同时指出,蓝港公司所使用的“孙悟空”形象,与章金莱饰演的“孙悟空”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故不构成侵犯章金莱的肖像权,维持了一审判决的结果。(记者孙思娅)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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