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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皇岗口岸管理处原主任因受贿20余万 获刑6年

2013年06月25日 10:1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披露了原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皇岗口岸管理处主任麦耀文受贿案。笔者获悉,因受贿20余万元,麦耀文近日被福田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爆发于2012年年初的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系列受贿案,已先后有4人获刑。此前披露的消息显示,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总经理谭祁东因受贿获刑6年,中心副总经理李孔朝因受贿获刑10年,曾担任中心文锦渡管理处主任和基建部部长的安德俭因受贿获刑5年。

  公诉机关称,麦耀文受贿一案的原因在于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缺乏透明的监管机制。据介绍,麦耀文于2007年5月开始任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务中心皇岗口岸管理处主任。公诉机关披露的消息显示,2007年至2012年期间,在皇岗口岸管理处综合楼经营洗车场的杨某某,在麦的办公室共16次给麦“进贡”,每次送1万元人民币。麦耀文收受杨某某的贿赂后,利用职务便利,在洗车场缓交租金与管理费、允许外来车辆停放在皇岗管理处场地、为洗车场员工办理皇岗口岸工作证进入口岸监管区域招揽生意、续签合同时按照最低标准上浮租金、洗车场装修期间免交两个月租金等多方面,为杨某某提供帮助和便利。

  麦耀文还先后10次收受深圳市某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石某的贿赂款共计港币5万元。

  2010年,深圳市耀骏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刘某某为了能顺利承包皇岗口岸停车场,找到麦耀文帮忙。麦耀文为刘某某多方奔走,于2011年9月以优惠价格将皇岗口岸停车场承包给了耀骏辉公司。期间,麦耀文在办公室多次收受刘某某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万元。(记者/张仁望 通讯员/刘佩秋)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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