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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潜山小学校长12年强奸猥亵9名女童获刑18年

2013年06月25日 14: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潜山6月25日电 (记者 成展鹏)记者25日从安徽潜山县法院获悉,潜山县余井镇天明小学校长杨某强奸猥亵小学女生案,当日上午在潜山县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8年。对于宣判结果,杨某当庭表示不服,并声称上诉。

  据记者了解,潜山县某小学校长杨某,在长达12年的时间中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被性侵时,最小的受害者年仅6岁;而最大的受害者,今年已经20岁。2012年8月19日,网友“自然狂想曲”休假返回位于潜山县余井镇的老家。在与孩子们互动游戏中,她无意间得知了一个惊天的“秘密”。

  游戏中,14岁的雪儿(化名)告诉“自然狂想曲”:“我有个秘密,杨老师把我侮辱了。他把我抱到办公室,脱下我的裤子……。

  8月20日,思考了一夜的“自然狂想曲”,选择报警。之后的几天,“自然狂想曲”先后找到了6名被杨某性侵的女孩,并陪着这些孩子做了笔录和身体检查。

  直到杨某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这些孩子的父母才陆续知道自己的孩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安庆市潜山县警方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罪”,将犯罪嫌疑人杨某刑拘。

  据了解,杨某出生于1954年,大专文化。家中除妻子外,两个儿子均为大学生。其妻子常年体弱多病,整个家庭靠杨某教书的工资维系。杨某出事后,其妻子就离开了村子,搬到了县城居住。对于杨某其人,曾其共事过的一位女老师称,杨启发性格内向,工作还算认真。但出了这样的事情,她完全没有想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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