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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发微博称“将拿炸药抢银行” 被拘10日

2013年06月25日 17: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梅州6月25日电(唐林珍 陈潮华 袁运华)广东梅州市梅江区警方25日向媒体通报,江西宁都籍男子杨某23日在新浪微博上发了一条“准备用炸药去抢银行”的微博,涉嫌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23日9时12分,新浪微博上1条“炸药和雷管我都拿到了,我准备去抢银行。”的微博引来众多网友的点击和关注,这条微博还配有两捆炸药和雷管的图片。发微博的是一个名为“中居浩子”的账号。这条微博很快引起了公安机关注意,立即展开调查。警方经调查发现,“中居浩子”是江西省赣州市宁都人杨某(男,23岁),现在梅州某建筑工地上打工。24日,梅江警方根据这一情况很快在梅江区金山街道办事处月梅村一出租屋内将嫌疑人杨某抓获。

  据杨某供述,23日9时许,他在建筑工地上做工时,因工地要用到炸药,管理人员让他去另一工地上搬来10根雷管和炸药,他随手用手机将放在地上的雷管和炸药拍了照片。后来因为心情烦躁,便将有雷管和炸药的照片配上文字便发布在微博上,想以此提升微博人气,吸引多些粉丝关注。目前该博文已删除。

  办案民警介绍,这种行为属于散布虚假消息,扰乱公共秩序,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杨某为自己的一时糊涂付出了代价,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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