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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厂区受伤 因未签劳动合同单位称是“路人”

2013年06月27日 09:13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小李刚到南京一家公司上班后,在厂区不幸出车祸身受重伤,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后不愿再继续垫付,并否认小李是单位员工,只是一名“路人”。不幸中的万幸,小李父亲提前得到了律师的帮助,录下了3段与公司负责人的对话,最终,这3段录音帮助小李获得了补偿费。

  前不久,已近七旬的盲人老李来到了南京市司法局,送上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借此表达对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的感激之情。原来,老李的儿子小李此前在一家公司工作,单位没有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任何保险。刚上班不久的一天,小李在厂区内不幸出车祸身受重伤,这让本就十分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社区得知此事后也十分关心,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也作为志愿者加入了帮扶队伍。虽然小李的公司已经垫付了6.5万元医药费,但是治疗还需巨额医药费,并且该公司在垫付医药费问题上已经出现诸多怠慢情形,李小亮律师十分担心,因为小李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其为该单位员工。

  保险起见,李小亮建议老李在和儿子公司领导通话时,对小李员工身份等进行录音取证,最终成功地录下了3段宝贵的对话。果不其然,随后的治疗过程中,小李公司不肯再继续垫付医药费了。而在工伤认定申请交到南京市劳动局后,小李公司也递交了一份“答辩状”,矢口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小李只是名“过路人”,公司垫付的6.5万元医药费是人道主义援助,到时还需归还。关键时刻,3段承认小李为该公司员工等内容的通话录音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迫于压力,该公司终于答应支付小李补偿费14.5万。由于小李伤情较严重,至今仍在治疗中。期间,李小亮律师仍不断地为他们一家提供无私帮助。(记者 郭一鹏)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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