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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上线”用假身份寄毒品逃过抓捕

2013年06月27日 10:07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新京报讯 (记者安颖 通讯员尤越 杨亚东 李珊)近日,扈某因通过快递的方式购买毒品,涉嫌运输毒品罪被海淀区检察院公诉。

    据了解,因向扈某寄毒品的“上线”使用虚假信息,尚未被警方控制。

    检方称,邮寄已成为运毒新方法,建议快递业实行实名备案制,必要时可配电子狗等专业缉毒设备,阻断运毒通道。

    案情 假地址致“上线”消失

    检方案卷显示,去年4月17日,吸毒人员扈某通过他人从四川省购买毒品,卖家通过快递将毒品运送到京。扈某则使用虚假身份签收了货品,但还是被警方控制。警方从扈某签收的茶叶礼盒中起获90克冰毒。但因卖家是以虚假身份寄送毒品,警方仍在追查。

    海淀检方以涉嫌运输毒品罪,对扈某提起公诉。

    快递 无法落实逐一验货

    多家快递公司的快递人员表示,非常清楚“须对快递的物品进行当场查验”的规定,但在实际中却无法完全按照该规定收件。

    “忙的时候,客户电话不停催问,实在没办法逐一查看寄的什么东西。”一名快递员称,尤其是食品、电子产品等,根本无法查看里面是否夹带了违禁物品。另外,有的客户因担心“包装受损”,拒绝快递员查验物品。

    检方 快递正成为运毒新方法

    办案检察官介绍,毒品进入市场,都要经过运输环节。快递正在成为运输毒品的新方法。快递运输运转快速、货物繁杂、寄送、签收、运输环节分离,且对是否使用实名制收寄没有明确要求,加之快递行业缺乏查处违禁品的程序与手段,客观上,为藏毒、运毒提供了“便利”,为警方打击带来了阻力。

    检方建议,快递公司应建立电子数据库,对寄送者进行实名制备案。在毒品案件发生率较高的云南、四川等地,应配备电子狗、电子眼等缉毒专用设备,必要时可在重点地区等与警方合作,配备缉毒犬查毒。

    检方称,可以借鉴国外快递企业的一些做法,比如使用X光扫描设备,或像德国DHL快递公司一样,要求寄出包裹时,寄件人不能将包裹封上,敞开留给工作人员目视检查后,方可封装等。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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