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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亚3名水务执法人员渎职致生态破坏获刑

2013年06月27日 10:4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海南省三亚市水务局3名执法人员,收受他人贿赂后,在执法检查时走过场,致河道遭受严重破坏。经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今天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判处3人1年半至两年半不等刑罚。

  经查,2005年4月,三亚市水务局将三亚市藤桥河河道采砂监管工作职责委托给赤田水库供水灌溉工程管理处,管理处于2007年成立赤田水库河道监察队,任命被告人罗玉敏、罗杰、林长兴为河道监察队的队长和队员,由罗玉敏带领罗杰、林长兴在藤桥东河、西河履行河道巡查、河道采砂监管职责。

  罗玉敏等3人在巡查河道期间,多次发现藤桥东河附近有华强、海棠等几个砂场从事无证非法采砂活动,不但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而且收受贿赂,按月到华强、海棠砂场处领款1400元,其中仅在华强砂场领取好处费共计14000元,所得款项3人瓜分后用于个人开销。罗玉敏、罗杰、林长兴的渎职行为导致华强砂场、海棠砂场非法采砂447155立方米(价值1949万余元),导致河道受到严重破坏。(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江浩 方行)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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