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冒刑警队长骗财赌博挥霍被判二年八个月
2013年06月27日 14:00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假冒刑警队长,慌称能帮忙调工作,骗人钱财。近日,陵水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查,陈某某于2012年7月来到陵水黎安镇某城建公司的建筑工地打工,但经常身着一套制式警服在工地、宿舍等场所和村民、工人聊天,并称自己为原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认识琼北车管所领导,可以帮忙办理汽车驾驶证及帮忙调动工作等,于2012年9月中旬至2012年11月下旬,先后骗取了吴某等8人共计31400元,用于赌博和挥霍。
另查明,陈某某曾因犯招摇撞骗罪,于2003年10月24日被万宁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5年12月19日刑满释放。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