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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给情人转账250万 妻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2013年06月27日 14:14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丈夫有婚外情,还背着妻子给情人账户转了近250万元。上海一中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丈夫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未取得妻子同意和追认,应属无效。

  孟女士和腾先生于1989年5月登记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腾先生和小陈相识,两人发生关系并生育一女儿。不仅如此,据孟女士称,腾先生多次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给小陈247万余元,还以现金方式给付小陈3万余元,合计250万余元。孟女士认为,丈夫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故诉请判令腾先生给付小陈250万余元的处分行为无效,小陈应予以返还。

  法院认为,腾先生转入小陈账户的款项已有在案证据证明,均属腾先生与孟女士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孟女士作为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债权人,有权要求小陈返还全部财产。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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