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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舆论监督 不要“舆论审判”

2013年06月27日 15:40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时隔6年之后,聂树斌案疑似真凶王书金再次受审,举国关注。河北省政法委一位负责人表示,王书金案和聂树斌案引发舆论持续关注,河北政法部门坚决支持媒体对司法公正的监督,但也希望媒体尊重法律,不要直接用“冤案”等字眼提前进行“舆论审判”。这位负责人强调:司法部门一定会公正审理王书金案,一旦聂树斌核查工作结束,也会向社会公布结果。

    司法审判需要公开、透明,需要充分、及时的舆论监督,这一点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舆论监督并非仅仅是指新闻媒体通过向公众报道案件审理过程的这种监督形式,全体公众的关注、议论、评判都属于舆论监督范围之内。舆论监督其实就是公众监督、社会监督。这种监督不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新鲜事,而是古已有之。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地方官吏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审理案子。县衙门是开放式的,基本上没有秘密审判,县官就是法官,原告、被告当堂对质,周边围着百姓看大老爷断案。百姓围观的过程,就是监督的过程。现代社会,断案移交给专业法官,法庭受场地限制,不能让百姓都进场,一般邀请一部分社会公众的代表旁听,然后再转述给关心的公众。比如王书金案这次开庭,人大代表、学者、律师、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旁听庭审。这些人旁听之后,必然要传播庭审过程,也不可避免地发表个人见解。这个见解无论对错,都不是法律审判,仅仅是个人看法。所有的个人看法,汇合到一起,就是公众看法。大多数情况是,公众看法五花八门,并不一致。也有较为一致的情况,聂树斌案、王书金案就出现了这种情况。但是,只要有过硬的证据,法官依法审判,公众的“舆论审判”终究会与司法审判一致。当然,如果拿不出说服公众舆论的证据,那就难免出现与司法审判不一致的“舆论审判”。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说,当年自己免不了被村里人背后指指点点,但现在几乎所有的人都支持她讨个清白。无论“背后指指点点”,还是“支持讨个清白”,其实都是一种公众的“舆论审判”,难以回避,不可避免,不以张焕枝的意志为转移,而以公众的认知来决定。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从前一段时间平反的赵作海、佘祥林等人冤案,到近日平反的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再到与王书金案同时开庭的浙江萧山五人案,几乎所有冤假错案没有一例是“舆论审判”的结果,而统统是在缺乏舆论监督之下,由司法审判出现的结果。事实反复证明,公众舆论鸦雀无声,并不能保证司法审判不出现冤假错案。

    当然,我们支持舆论监督司法审判,决非是支持“舆论审判”替代司法审判。在舆论监督过程中,个别报道出现类似未经司法审判就直接用冤案等字眼提前进行“舆论审判”的作法,需要专业人士指出并加以纠正。要舆论监督,不要舆论审判,说起来容易,真正做到不易。要真正消除“舆论审判”的影响,除了媒体要尊重法律之外,最根本的一条还是司法人士首先要带头尊重法律,少搞乃至不搞冤假错案。J012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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