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假房产证借款 因诈骗获刑12年
2013年06月27日 16:36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为生意失败,曾某假办了一张房产证,将其抵押给他人借款160余万元。近日,曾某被蜀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曾某是福建人,在合肥投资了一家电子科技公司。2010年市场行情不好,曾某欠下了很多债。为缓解公司资金问题,曾某办了假房产证,并将假房产证抵押给了李某,分三次借款200多万元,约定月息6分。
2012年2月,约定还款日期到了,李某催促曾某还钱,曾某向李某支付了几次利息后便不见了人影。李某到房产局去查才发现曾某抵押的房产证是假的。
检方认为,曾某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将房产再次抵押给他人,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60余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蜀山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刘俊 王微 本报记者 刘晓平)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