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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许社卿自认为不构成犯罪 若判有罪可能上诉

2013年06月28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6月28日电 (记者 韩璐)肖烨、许社卿、赵红霞等6人涉嫌敲诈勒索案将于今日下午2时在重庆渝北区法院公开宣判。许社卿的辩护律师李春富13时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称,许社卿在28日上午与自己沟通时仍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如果被判有罪可能提出上诉。

  20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以不公开开庭的方式审理了肖烨、许社卿、严鹏、赵红霞、谭琳玲、王建军敲诈勒索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下半年,肖烨与许社卿共谋招募女员工色诱官员,采取偷拍不雅视频并以此为要挟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为此,肖烨、许社卿邀约严鹏、王建军并说服赵红霞、谭琳玲参与作案,分别于2008年2月、2009年9月以借款为名,敲诈时任重庆市北碚区区长雷政富人民币300万元,敲诈时任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人民币2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其中许社卿积极参与策划、实施敲诈勒索他人财物500万元,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庭审中,许社卿对招募女员工、参与设局拍摄不雅视频没有异议,但辩解未参与共谋,也未邀约他人作案,对肖烨将不雅视频用于敲诈钱财并不知情,辩称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其辩护人李春富认为,许社卿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也没有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许社卿的辩护律师李春富说,自己为许社卿所做的是无罪辩护。“如果结果超出许社卿觉得能承受的范围,他可能会在庭上有所表示。”李富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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