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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庆非法采沙暴利惊人 团伙一年获利超5亿

2013年06月28日 14: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肇庆6月28日电(黄耀辉 彭建基 麦彦彦 胡志勤)备受社会关注的2012年德庆“3.06”非法采售河砂案一审在广东肇庆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新闻发言人28日表示,目前庭审已经结束,公诉机关指控梁某林、林某泉等24人犯有非法采矿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等罪名,并非法获利超过5亿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指控,从2011年2月起,被告人林某泉、梁某林等人以非法手段购得西江肇庆、云浮等河段的河砂开采权,在西寅、棠美和石狗三个采区获许可采砂量合共为138万立方米。

  为尽快翻本、赚取最大的利润,梁某林、张某生等人置《河道取砂许可证》明确标示的采区控制点坐标、控制采砂量、禁采期于不顾,将工作人员编成三班,设立“砂站”作为非法采、售河砂的运营中心,并雇请十多艘采砂船,实行24小时全天候轮班营业,大肆采砂卖砂。

  为应付当地水政部门对采砂量的核查控制,被告人梁某林等还通过制假人伪造“广东省河砂采运管理单”,以及“肇庆市水政监察支队”、“云浮市水政监察支队”等单位印章。

  至2012年3月6日该案被警方查获时止,该“砂站”共采河砂577.982万立方米,其中外运销售552.385万立方米,内运25.597万立方米,非法盗采、滥采河砂达 568.762万立方米,总价值达8.46亿元,在扣除相关运营成本后,团伙获得利润超过5亿元。

  法庭上,24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无异议,其中“砂站”老板梁某林、林某泉、张某生、黄某菠、邓某强承认了大部分罪行,而在“砂站”工作的员工则大多表示其仅仅是为了养家糊口才来到“砂站”打工,对“砂站”的证照来源是否合法并不了解,也不知道“砂站”存在超范围、超时抽砂等情况。

  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宣读和出示了相关证据材料,梁某林等多名被告人当庭承认控罪,并称自己“由于文化程度有限,不懂法,现已悔罪,希望能得到法庭的从轻处理。”在26、27日两天的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辩论。公诉人认为,经过之前的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等,证明了公诉机关起诉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起诉书所指控的各项罪名,提请法院依法对各被告人作出判决。

  法院表示,由于该案涉案被告人众多且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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