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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农田遭他人擅自建房 涉嫌破坏耕地被责令停工

2013年07月02日 14:3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涉嫌破坏耕地国土所已责令停工

  追踪

  《“有人擅自在我家农田上建房”》

  本报昨日报道了有人在三亚吉阳镇李先生家农田上打地基准备建房一事。而该片土地属于国家基本保护农田。记者昨日从三亚市吉阳镇国土所了解到,该所已介入调查取证,麦某等人的行为涉嫌破坏耕地,该所已经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并将继续取证调查。

  据三亚吉阳镇中廖村的李先生介绍,他家的3.7亩农田一直承包给人种瓜菜。今年上半年合同到期后,由于他自己想种点农作物就没再续租给他人。可是6月28日上午,他骑摩托车路过自家农田发现,有人在他家田里打地基,水泥、钢筋、沙子堆了一地。他这才知道,有人未经过他同意,擅自在他家农田上建房屋。

  据了解,被打地基的农田位于吉阳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内。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昨日上午,记者也来到了三亚市吉阳镇国土所。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昨日上午已经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并拍照取证,初步认定麦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破坏耕地,他们已经下发责令停工通知书。

  该负责人表示,农业用地特别是农田保护区,除了建设农业水利设施,不得从事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但是由于国土所没有行政处罚的权限,调查清楚之后将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记者 罗清锐)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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