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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将于10日继续在河北邯郸开庭审理

2013年07月06日 1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邯郸7月6日电 (马继前 赵晨光)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6日向中新网记者证实,因与“聂树斌案”有密切关系而备受关注的“王书金案”,7月10日9时将继续在该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

  据了解,该案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做好开庭期间保障工作。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995年,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媒体报道,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将王书金抓获,其交代了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杀害了其中4名的严重罪行。河北省广平县警方接到通报后,赶到荥阳将犯罪嫌疑人押回了广平。王书金到他交代的犯罪现场之一河北省石家庄郊区某地进行现场指认时,招认作下这起凶案,但此案罪犯聂树斌已于1995年4月27日,被河北省高级法院核准并执行死刑,“一案两凶”引发各界关注。

  6月25日,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在河北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庭审期间,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认定王书金的三起犯罪事实。王书金的上诉理由是:原判认定的三起故意杀人、强奸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从轻处罚;所供述的在石家庄市西郊强奸、杀人,是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属重大立功,应从轻处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答辩认为,王书金的上诉理由不成立,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并非王书金所为。王书金的供述与石家庄西郊强奸杀人案的实际情况在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

  25日休庭后,王书金的代理律师朱爱民和彭思源在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天庭审焦点是上诉人王书金和辩护人都坚持认为,“1994年8月石家庄西郊的强奸杀人案是王书金主动供述,这样有可能推动其它有社会影响案件的进一步查清,从这一角度说我们认为王书金客观陈述这起强奸杀人案的动机和行为属于重大立功表现。”“合议庭今天的态度和6年以前完全不一样,这是一个进步。”王书金的代理律师彭思源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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