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纠纷建筑工被欠薪 工人请求法院帮讨工程款
参与互动(0)《他人“打架” 路人“流血”》新闻追踪
最近,常平镇有一批建筑工人为600多万元工程款而焦躁不安。他们施工项目所在的工地有家园建施工单位告赢了开发商,原属他们施工的600多万元的工程款被判给那家园建施工单位,现在他们的血汗钱都可能拿不回来(详见2013年7月5日南方日报《东莞观察》AII04版)。昨日,几十名建筑工人前往位于塘厦的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要求法院帮他们主持公道,拿回属于自己的血汗钱。而第三人民法院回应认为,本案当事人是国艺园林公司和中天公司,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属于本案案外人,案外人如果认为其与中天公司存在工程款纠纷,可以进行协商,或者提供相应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放 两公司因“施工纠纷”被停付工程款
不久前,由于工程认定问题,常平镇一个工地出现了工程款纠纷。工程款官司于日前进行了二审判决。
法院称:开发商东莞市中天广场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广场公司)应向施工单位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艺园建公司)支付工程款约1781.3万元,除开已支付的805.2万元,还差工程款约976.1万元及逾期利息。
得知判决内容之后,涉事项目的另外两家施工单位备感意外和焦急。其中一家施工单位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乐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林先生说,涉案的土方工程实际由他们施工,而非国艺园建公司,但现在他们公司做的500多万元的土方工程却被判给了国艺园建公司;另一家施工单位深圳市鼎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建筑公司)相关负责人杨先生也表示,实际由他们施工的100万多元的工程也被判给国艺园建公司。
如今,中天广场公司认为同一个工程不可能存在两个施工主体,因此向常乐建筑公司和鼎盛建筑公司停付工程款,并追讨上述600多万元已付款。如此,常乐建筑公司和鼎盛建筑公司的工人十分担心自己的血汗钱拿不回来。
工人 希望法院帮忙拿回工钱
昨日上午10时许,常乐建筑公司和鼎盛建筑公司的数十名建筑工人前往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反映情况,要求市第三人民法院帮他们主持公道,讨回本该属于他们的血汗工资。第三法院执行局的相关人员接待了他们,并聆听记录了他们反映的情况。随后,数十名工人离开第三法院。
记者了解到,6月28日,法院已经从中天广场公司的账户划走了1232万元款项。目前,他们正在向省高院申请重审。而较早前,中天广场公司相关负责人陈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就称,希望法院能够冻结已经划走了的1232万元,暂时不划给国艺园建公司,等省高院处理明晰上述600多万元工程的实际施工主体之后再说。否则,钱被彻底划走了,到时候常乐建筑公司和鼎盛建筑公司两家肯定会为了工钱而闹。
第三法院 可向法院起诉保护自身权益
对于上述工程款的纠纷,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回应称:原告深圳市国艺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东莞市中天广场建造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审和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已审结并生效,现已处于执行阶段。
据第三人民法院政研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经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程序作出终审判决,该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相关规定,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生效判决由一审法院东莞第三人民法院来执行,”执行必须严格遵循终审生效判决的内容。"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案当事人是国艺园林公司和中天公司,常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鼎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属于本案案外人,案外人如果认为其与中天公司存在工程款纠纷,应与中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如提供相应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记者/方镇彬 曾德军)
>法治新闻精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