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盗走机密挖走17人另起炉灶 获刑3年
利用高管的职务便利,公司副总李某自挖墙脚,一口气将17名掌握核心科技的专业人员挖走,另起炉灶,利用盗取出来的商业机密从事CT机研发。7月8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东陵区人民法院获悉,这起震惊全国的商业秘密案主犯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3万元。
李某,今年45岁,硕士研究生。2010年3月,李某进入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后期任副总经理。2011年5月,李某伙同公司CT机研发部负责人张某、采购负责人岳某等人,以许诺高额工资为手段,相继鼓动指使CT机研发部17名核心技术人员辞职,并秘密窃取公司医用CT机核心技术资料。李某成立了北京伊科麦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将这些人员全部揽入公司,利用所掌握的技术从事医用CT机非法研发工作。
核心技术人员相继离职,引起了公司的高度警觉,当即向东陵(浑南新区)公安分局报警。警方介入调查发现,李某等人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进行医用CT机研发。警方将李某等人全部抓捕归案。在犯罪嫌疑人家中和办公地点,警方查获30余台电脑及大量U盘、移动硬盘。
经司法鉴定,李某等人的电脑和移动硬盘内存储的关于CT机技术信息与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非公知的商业技术信息存在同一性。2012年5月29日,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经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李某在该起侵犯商业秘密犯罪过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而涉案研发人员窃取技术价值最终被认定为465万元。鉴于李某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并积极缴纳了罚金,且东软飞利浦医疗设备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故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3万元。张某等其他人员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也被依法判处相应刑罚。记者 王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