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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购46头斑羚 砍头剥皮后打包贩卖(图)

2013年07月09日 09:32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出自著名作家沈石溪之手的《斑羚飞渡》一文,描写了一群被逼至绝境的斑羚,半数斑羚悲壮地牺牲自己、为种群赢得生存机会,感人至深。文中的猎人被感动,放弃了猎捕。

  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却并未被感动,屡屡将黑手伸向这些可爱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近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倒卖斑羚的刘某判刑10年,至此,该市最大贩卖保护野生动物案尘埃落定。

  警方截获400多公斤斑羚肉

  2010年5月,陕西省森林警方远赴荆州,将一名涉嫌买卖珍贵野生动物制品的嫌犯施某抓获。荆州市沙市区森林警方高度关注此事。6月11日,他们发现,有人将一批来路不明的野味运至沙市区某冷库,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张庆云立即带队前往冷库,查获这批野味。

  民警发现,运送野味的人正是施某的家属。原来,家属得知施某被警方拘捕后,慌忙转运身边所藏赃物。

  经查,这批野味有近500公斤,除豪猪和麂子等保护动物外,还有46头、共计400余公斤野味因被砍头剥皮,无法判定种类。

  沙市森林警方将不明野味抽样切片,送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检验。经鉴定,它们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斑羚,案值22万元。

  案情特别重大,国家森林公安局将此案交由荆州森林警方侦办。

  黑心商贩领刑10年

  施某及其家属交代,给他们供货的上线是陕西周至县人刘某,两人仅通过电话和银行汇款方式交易,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联系方式。

  周至县紧靠秦岭群山,野生动物资源丰富,调查中,当地一名从事野生动物经营的老板刘某引起了荆州森林公安民警注意:此人办有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买卖流程驾轻就熟。

  施某的通话记录显示,与其交易的刘某正是民警注意到的这个人。2010年7月31日,民警将刘某抓获。

  审讯中,民警了解到,2010年5月26日,刘某将非法收购的斑羚经过砍头、剥皮、除去内脏处理后称重为866斤。随后,他将这批斑羚制品与其它普通野生动物制品混杂打包,通过长途客车运送到荆州。施某收到货后,确认为830斤,他随后向刘某的账户内汇去货款两万余元。

  审讯中,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介绍,刘某于2010年结识了在荆州做水产生意的施某,得知施某还贩卖野生动物制品,二人随即约定,由刘某在周至县周边山区收购野生动物制品,在转手贩卖给施某。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将价值22万余元的斑羚售卖给施某,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刘某提出上诉。本月初,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卢成汉 楚天民报记者刘行)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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