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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假药“出徒”另起炉灶 两年销售获利百余万

2013年07月09日 10: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男子卖假药“出徒”后另起炉灶

  两年销售获利100余万

  嫌犯杨某在帮他人卖假药熟悉流程后,另起炉灶并雇用了任某一起作案,两年时间非法获利100余万元。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杨某和任某提起公诉。

  2009年,杨某在北京帮人通过快递往外地卖假药。一年后,在了解了制售假药的基本流程后,杨某决定自己单干。因为熟悉之前的购货渠道,杨某以每1000瓶药3300元的价格从外地购入一批没有任何名称和标签的成品药胶囊。之后,又以每套1至3元的价格购入一批包含说明书、药品名称标签及不干胶在内的整套包装材料。

  材料备齐之后,杨某就将同一种成品药胶囊与不同药品包装材料进行组合。就这样,没有任何名称的成品药胶囊就摇身一变成为治疗糖尿病、牛皮癣等不同疾病的药品。杨某通过互联网发布药品广告,以此招徕顾客,并通过邮寄方式出售假药。

  2011年3月,杨某觉得自己一个人忙不过来,就通过小广告招聘了任某。任某主要负责将胶囊、药瓶、说明书等组合在一起,制造成品药,再按照杨某的要求将这些制造好的药邮寄到各个购买者手中。为了拓宽销路,杨某冒充成“赵专家”在网络上进行虚假宣传,并私刻了十几个医疗单位的公章及财务章来伪造相关医疗单位的收费单据。

  截至2012年11月二人被事主举报抓获,杨某和任某通过虚假宣传,用快递邮寄或委托他人送货的方式销售假药获利100余万元。民警在二人租住的房屋内发现了1万余瓶假药。

  检方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的,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十万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人销售所得达到100万元,所以按照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杨某和任某提起公诉。(记者王晟)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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