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合伙开休闲中心 租下酒店容留卖淫获暴利
2013年07月09日 13:18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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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杨某和文某都是攸县人,年纪相仿的他们也是好友,平时无事时总喜欢聚在一起。可这哥俩合伙开的竟然是“休闲中心”,容留卖淫的那种。7月8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文某因涉嫌容留卖淫罪被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今年1月起,杨某和文某就商量着想合伙经商,商量来商量去,觉得开休闲中心很轻松,钱也来得快,两人一拍即合,以10000元一年的价格,租赁攸县城关镇某酒店四楼的两间客房,开设了一家休闲中心。今年1月至5月8日,杨某、文某容留施某、曾某等人在其休闲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并每次收取50至100元不等的费用,四个月来从中非法获利3万余元。(记者王欢通讯员刘思思赖贤亮)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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