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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义务献血被告知有艾滋病遭逐出家门 复查正常

2013年07月09日 13:57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5个月前的一次义务献血后,却因防疫部门的过错,被告知查出患有“艾滋病”,家庭差点因此破裂,个人名誉也受到影响。一想起此事,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的李某就气愤不已。7月9日,记者从正阳县法院得到证实,经法院调解,李某已得到防疫部门2500元的赔偿款,涉事单位已向其公开赔礼道歉,为其挽回不良影响。

  现年45岁的李某,系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2012年1月5日,在正阳县街头,由不少人主动在驻马店市中心血站采血车上献血,李某受此感染,也主动献血400毫升。不久,她突然接到了正阳县防疫站的电话,让她和丈夫一起到站里去一趟。

  李某和丈夫赶到后,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说她感染了艾滋病毒。闻听此言,李某顿感天旋地转,工作人员指着电脑上的一个网页对她说,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已把血液有问题的献血者的信息挂网上了,有你的名字。李某看了一下,果然有自己的身份信息。李某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并连声说:“这不可能,我怎么会感染艾滋病毒呢?”

  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分析说:“母婴传播可以排除,既然没有输血和吸毒史,那就是性传播了。当然不排除是你丈夫的原因,所以让你丈夫来检查。”然后给了李某一本《艾滋病防治知识》,并对李某丈夫抽了血。李某强烈要求抽血复查,被告知三个月后才能进行。临走时,工作人员叮嘱他们夫妻不要过性生活。

  李某和丈夫回到家后便相互猜疑、相互指责。李某说,当防疫站人员说是性传播时,自知清白的她只得怀疑一向本分的丈夫是否有问题。而他丈夫更是暴跳如雷,向审贼一样反复质问李某“到底在外边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李某患有“艾滋病”的消息也很快在周围邻居中传开。

  三天后,正阳县防疫站工作人员打电话告诉李某,说其丈夫没查出感染艾滋病毒。李某丈夫将其赶出家门,并要求与其离婚。李某想一死了之,但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就到正阳县防疫站要求抽血复查。复查结果显示:李某的HIV呈阴性,没有感染艾滋病毒!

  既然复查结果准确无误,那么1月5日献血的检查结果显示感染艾滋病毒?李某找到驻马店市防疫站讨说法,工作人员解释说,问题出在驻马店市中心血站,血站可能把血样或献血者姓名搞错了。李某又找到驻马店市中心血站讨说法,血站领导说,血液检查出错责任在防疫部门,是检测用的试纸不够准确,再说血站不会告知献血者的血液问题,要追责应该找正阳县防疫站。而正阳县防疫站则说,其是上级卫生部门的执行机构,出现这样的事与他们无关。

  因三家涉事单位相互推诿,李某将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和正阳县防疫站诉至正阳县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今年3月14日,正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了此案。日前,在法官主持调解下,驻马店市中心血站和正阳县防疫站认识到了工作失误给李某造成一定的伤害,表示公开道歉,并自愿赔偿李某2500元,李某表示同意,撤回了起诉。(记者邓红阳 赵红旗 通讯员王树恒)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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