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会网友抗拒强奸后被勒索5000元
2013年07月09日 20:20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女大学生田某,与男网友沈某见面险遭强奸后,被勒索5000元。今天,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沈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田某是江苏一高校大二学生,2012年国庆节假日期间,舍友纷纷回家了,家远的她一个人留在宿舍。正无聊时,电脑上弹出了QQ对话框,是一个陌生男子沈某。对方谈吐风趣,又很真诚地想和田某结交,本不欲理睬的田某渐渐和他越聊越欢。七天假期之后,两人便以男女朋友相称。
2012年12月31日,田某应沈某之邀来到启东约会。当天下午4时许,田某拗不过沈某,跟随其来到宾馆房间聊天。结果一到房间,沈某便对其动手动脚,欲行不轨,田某极力反抗,才迫使其停止,但沈某却不放田某离开房间。
次日上午7时许,沈某又萌生了向田某索要钱款之念,他强行夺走田某手提包中的200元后,又以不给钱即强奸等言语和用点燃的烟头戳被害人脸部等行为相威胁,向田某索要5000元。
情急之下,田某借至卫生间打电话向同学借钱之机报警。沈某被现场抓获。(记者马超 通讯员王林萍)
【编辑:王永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