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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旅客走私76件盔犀鸟头骨获刑5年(图)

2013年07月10日 18: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一旅客走私76件盔犀鸟头骨获刑5年(图)
图为缉私警察清点涉案盔犀鸟头骨 赵立阳 摄
办案的海关缉私警察展示查获的盔犀鸟头骨 赵立阳 摄

  中新网珠海7月10日电 (邓媛雯 陈彦儒)拱北海关10日对媒体宣布,该关在一个进境旅客行李箱中查获76件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盔犀鸟头骨,该案当事人俞某近日被珠海中级人民法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拱北海关新闻发言人孙海波介绍,今年1月19日,入境旅客俞某携带行李箱经珠海拱北口岸旅检现场过关,无书面向海关申报。拱北海关下属的闸口海关关员发现行李可疑,经开箱检查,俞某携带的行李箱中有疑似盔犀鸟头骨约76件,净重7.7公斤。后经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鉴定,上述物品为盔犀鸟头骨及头盖骨。

  盔犀鸟被称为“鹤顶红”,其头骨像头盔,正面呈淡黄至黄色,侧面呈淡红至深红色。盔犀鸟种群数量极为稀少,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是中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介绍,海关严厉打击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根据中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及其制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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