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前女友抛尸珠江 潜逃九年难忍受投案自杀
杀前女友抛尸珠江
潜逃九年后难忍受
1998年
阿芳与李强交往
2002年
二人性情不合分手
2003年
4月25日
李强杀害阿芳,次日逃往新疆,隐姓埋名九年
九年后
李强回老家自首
前日
广州中院审理此案
湖北男子李强与同乡女子阿芳(化名)在广州认识并交往却矛盾频频。阿芳提出分手,却惹来杀人之祸。在将阿芳杀害后,李强逃到新疆,其间结婚生子,在9年后回到湖北保康自首。前日,他被控故意杀人,在广州中院受审。
不让女友出门扒光其衣服
李强系湖北省保康县马桥镇人,随其姐李红外出来到广州打工。1998年,李红将同乡李芳也带到了广州来,让她在自己开的服装小作坊做事。李强与阿芳因此结识,两个人很快开始交往。
然而,两人不时发生口角上的小吵小闹。阿芳发现李强不思进取、游手好闲,有强烈的控制欲和暴力倾向。他不准许阿芳与异性交往甚至说话,到后来发展到在阿芳宿舍剥光她的衣服,不让她出门。2002年,阿芳向李强提出分手,李强却不同意。据相关证人证言,李强还曾扬言如果阿芳不跟他结婚就杀了她和她的亲人,并把阿芳所有证件扣押。两个人的关系不断恶化,终于在2002年上半年分手。2003年,她因应聘工作需要各种证件。万般无奈下,阿芳约了李强在2003年4月25日到他的住处取回证件。
杀人抛尸隐姓埋名共九年
2003年4月25日,阿芳来到李强位于海珠区康乐东约的住处,翻找到了自己的证件和日记本。根据李强在法庭上的自辩,两人在卧室里发生了性关系,事后阿芳告知李强自己得了很难治好的性病。李强自称其因一时愤怒,并害怕被传染,对阿芳破口大骂,争斗中他拿起锤子打击对方头部然后扼颈。将阿芳杀害后,他于次日凌晨1时许抛尸珠江,之后便逃离广州到新疆,隐姓埋名。在逃亡期间,他结婚并生子。李强自称,逃亡的日子非常艰难。他不想再心惊肉跳、小心翼翼地生活,案发9年之后,他回到老家湖北保康投案自首。
前日,阿芳的家人到庭旁听。对于李强的说法,阿芳家属显得非常气愤,激动地说阿芳根本没有病,是李强为了减轻罪责而刻意抹黑阿芳。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刘晓星 实习生许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