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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面临执法尴尬 警示作用甚微形同虚设

2013年07月24日 09:33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车窗抛物”最高罚50元 市民可举报———

  昨天起,全市开查“车窗抛物”,但面临执法尴尬。

  昨天,全市城六区进行“爱护环境,勿乱抛废弃物”主题大型宣传活动。而即日起,全市严查车窗抛物。今后,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物,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据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车窗抛物这种不文明行为是被明令禁止的,但在日常生活中,这条法规起到的警示作用甚微,甚至说是形同虚设,人们每天制造的车窗垃圾数量依然是惊人的。这些车窗垃圾除了增加了环卫工人的作业量以外,还给环卫工人的工作安全造成了隐患,“一个小小的烟头、一片薄薄的纸巾,对于普通人而言是再简单不过的垃圾,但是对于环卫工人而言,却成为‘夺命垃圾’。”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了解,近年来出现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超过三成以上是由车窗抛物所致的。

  据介绍,三环以外的环路和高速路是车窗抛物最严重的地段,特别是在环路、高速路的连接处、拐弯处,特别容易出现垃圾。市民遇到不文明的抛物行为可拍照,并@交管局、城管执法、市政管理部门等部门,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进行处罚。

  虽然有依据,但“车窗抛物”被处罚并不容易。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虽然“车窗抛物”污染的是道路环境,但其执法权并不在市政市容委,其处罚部门是交管局和城管执法部门,市政管理部门只能将有关违法情况向两部门通报;其次,与乱停车、闯红灯等容易界定的违法行为相比,时间短、速度快、移动距离长的“车窗抛物”执法并不容易;最后,交管局处罚必须依据证据,采集证据的难度很大,而目前,尚没有针对车窗抛物的取证技术,所以,市市政市容委相关负责人建议市民拿起手机、相机,拍下车窗抛物的违法行为,给交管部门提供证据,以对违法者形成震慑。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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