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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官员受贿百万受审 当庭狂哭称收钱因被压迫

2013年07月24日 14: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23日上午,东莞市虎门镇委原副书记郑敏华在佛山中院受审,被控在分管该镇三旧改造工作时,收受过百万元,为一家莞企大开方便之门。结果,起诉书尚未宣读完毕,郑就情绪失控,哭出声来,直至庭审结束依然大哭不止。他称,自己是受到了虎门镇委原书记吴湛辉的“压迫”,才违心收钱的。

  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三旧改造受贿百万

  吴湛辉被省纪委双规后,郑敏华随即落马。两人落马,皆与东莞市田氏化工厂有限公司(下称田氏化工)的三旧改造项目有关。

  位于虎门镇的田氏化工原本不符合三旧改造条件,其拥有者、莞商卢禹钧许重金托吴湛辉的同乡兼老友刘巨浪帮忙,刘应允下来并找到吴。吴于是找来郑敏华,跟他说刘是他的同乡和朋友,参与了田氏化工的三旧改造项目,让郑“支持这个项目”。郑敏华随后介入该项目。

  卢禹钧在提供证词时提及,项目刚开始进展顺利,后来却出了些问题,他马上打电话给刘巨浪,刘巨浪不久回了电话,表示可能是郑敏华“从中搞鬼”,因为郑并不是吴湛辉的人,因此要花点钱在郑敏华身上。

  23日,佛山市检察院指控,2010年年底至2011年,卢禹钧前后四次行贿郑敏华,金额达人民币40万元、港币90万元。而郑敏华收钱后,也确实为田氏化工做了不少的事情。

  郑敏华供述,在吴湛辉的指示下,他将政府在田氏化工三旧改造项目中的收益由1.08亿元减少到8020万元,使田氏化工从中获得土地受益;另外,这个项目的许多环节和手续是由其负责审批并操办,他加快了项目的审批进程。

  佛山检察院认为,郑敏华的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称拒贪怕得罪领导

  起诉书尚未宣读完毕,郑敏华就情绪失控,哭出声来,不得不用戴着手铐的双手拭泪。

  郑敏华说自己认罪,不想就犯罪事实做辩解,但他还是跟法官说自己受贿,是受吴湛辉所迫,并非出于贪婪。

  郑敏华以及他的辩护人辩称,郑敏华与吴湛辉的关系不太好,田氏化工的项目在吴湛辉调任虎门镇委书记前,已经在班子会议中通过了,就差签合同,结果,吴湛辉到任后就推翻了这个项目,并对郑敏华多次提出批评甚至横加指责,称郑敏华工作不力,对郑造成很大压力。一年后,吴湛辉又重提田氏化工三旧改造项目,郑敏华作为其下属,迫于压力,只好跟吴介绍的刘巨浪接触;而对于刘巨浪和卢禹钧一同送来的钱,因“怕得罪领导”,又碍于情面,最终违心收下。

  为了印证郑敏华收钱并非出于贪婪,他的辩护人还提及,实际上郑敏华的妻子是从商的,他们家庭条件非常好。“所以根本不是钱的问题”。

  但是,他们的说法被公诉人员当庭辩驳。“其实你收受贿赂,无非是将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卢禹钧手中的金钱作交换,所谓的心理的纠结也就是为自己受贿作解脱,这并不能否认你‘用权力换金钱,唯利是图’的实质。”公诉人员称。记者黄晓晴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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