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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医生开“黑诊所”治死病人 法庭泪劝同行关门

2013年07月26日 14:1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在庭审现场,被告李国兵当庭表示认罪,并劝诫其他非法行医的人以他为诫

  只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李大夫”,没有学过医,没有执业资格,怀着侥幸心理在城中村租民房开“黑诊所”。因非法行医治死一名病人,他不仅赔偿病人家属40万元,还被判10年有期徒刑。昨日在开庭时,“李大夫”万分后悔,他奉劝那些和他一样开黑诊所的同行:“以我为鉴,赶快关门吧。”

  未做皮试

  擅自注射头孢曲松钠

  昨日上午,未央区谭家街道办市民学校大厅内,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百名在城中村生活的村民、辖区医疗机构代表旁听审理过程。

  公诉机关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国兵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西安市未央区简家村擅自经营一家“湖北诊所”。

  今年2月26日下午,50岁的四川籍进城务工男子刘某走进了李国兵的诊所就诊,因为刘某崴了脚,肿了好几天没见好。李国兵问诊后违反操作规程,在没有做药物皮试的情况下,给刘某使用头孢曲松钠进行静脉注射。随即,刘某出现心慌、呕吐、昏迷症状,李国兵也慌了神,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医生将刘某送往中航工业西安医院实施抢救,但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刘某符合头孢曲松钠过敏导致急性速发型变态反应死亡。

  没学过医

  就敢开诊所行医

  对公诉人的指控,李国兵当庭表示认罪。李国兵和被害人刘某同龄,都是50岁,都是来自农村进城讨生活。在当庭回答法官讯问时,李国兵坦言,他曾在老家给村里医生帮过3年忙,2010年来到西安,在城中村内租民房开了一间“黑诊所”。

  他没有学过医学知识,没有急救常识,诊所里也没有抢救设备。案发当日,他问刘某是否曾经对药物过敏,刘某回答没有,他就没有再做皮试。“我当时大意了,都是我的责任。”李国兵懊悔地说。

  当庭落泪

  奉劝同行收手

  案发后,李国兵赔偿被害人家属40万元。他诊所的收入每年有4万~5万元,开了3年收入差不多有15万元。3年的收入全部搭进去都不够。

  虽说最终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但对于李国兵来说,他不仅亲手毁了刘某的家,也把自己的家毁了。“为了给我筹钱,我70多岁的父母在湖北老家还得继续劳动。”说到这里,李国兵哽咽流泪。他希望通过庭审,奉劝那些还在侥幸开设“黑诊所”的无证医生:“以我为鉴,赶快关门吧。”

  经过公开开庭审理,未央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李国兵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文/记者高雅 实习生翟君 图/记者 翟小雪 实习生 石紫含

【编辑: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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