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17名干部因“新之源”案被依法处理
以建温室大棚名义行盗采煤炭之实,直至造成5人死亡
以建生态温室大棚项目为名,有组织、有预谋盗采煤炭资源,直至造成5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山西新之源的真面目才得以大白于天下。而案件背后却存在着相关政府、监督部门及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违纪违法问题。7月25日,太原市委办公厅发布案情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汲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012年4月,山西新之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与娄烦县静游镇马新村和镇政府签订新之源生态温室大棚项目,并在县政府组织的项目恳谈会上与镇政府再次签订《投资协议书》。由新之源公司出资8000万元在马新村分期建设生态温室大棚105个、10万立方米蓄水池一组。
2012年5月,新之源公司在未按规定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在马新村建设生态温室大棚。8月,新之源公司开始以修建配套项目“蓄水池工程”为名,采取夜间施工等隐蔽手段盗采煤炭资源,并通过该公司实际控制的娄烦县盛兴煤业有限公司将盗采的6239吨煤炭出售。12月27日20时许,在为继续盗采煤炭资源清理工作面时,“蓄水池”边坡发生坍塌,造成5人死亡。新之源公司私自处理并隐瞒不报。
今年1月24日,太原市委、市政府成立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1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缉拿归案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县、镇、村17名责任人因失职和玩忽职守、收受贿赂被依纪依法处理。(记者 曹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