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同意未成年人打工也违法?
2013年07月29日 10:45 来源:滨海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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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互动(0)今年刚满15岁的王天聪放假后从老家来到塘沽和父母团聚,暑假刚过了一个多星期,王天聪提出想打工。他的父亲王师傅觉得儿子很懂事,因此同意了。
王师傅托当某小区保安主管的朋友给儿子找了一份保安的工作,他知道儿子岁数小,因此就告诉对方儿子只不过是锻炼一下打个暑期工,该物业公司一看是熟人介绍来的也没好推辞,双方约定让王天聪干一个月的夜班,月末支付工资。
然而,天聪工作了两个星期后,他所在物业公司的经理得知了这件事,他要求立即辞退天聪,并批评了招聘天聪的保安主管。天聪很不高兴,他称自己打工父母都是同意的,自己没犯错不应该被辞退,但经理却说什么都不肯继续录用他。
王师傅也觉得经理有些故意刁难,他知道孩子未成年不能找工作,但作为家长都不反对孩子出来锻炼一下,有家长作担保为什么孩子还是不能打工呢?
◎ 律师说法: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应受到监护人的监护,监护人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和财产安全。该经理不用王天聪是正确的。我国《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算家长同意未成年的孩子打工,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录用未成年人。
天聪还没有成年,如果要打工应该通过社会实践等方式签订协议维权,但不能和用人单位单方面定下口头协议就工作。一旦发生问题企业很难脱责。
时报记者 张玮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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