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律师团支招交通事故人身赔偿

2013年07月29日 11:01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本报律师团走进了西城区德胜街道裕中西里社区,为社区居民开展了以“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讲座,并现场解答了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本次走进社区的律所是京华律师团成员之一的雄志律师事务所。讲座吸引了几十位社区居民前来倾听。一位居民表示,自己在开车的时候曾经遭遇过疑似碰瓷的情况,当时由于慌乱,处理得不是太妥当,希望能向律师咨询一下遇到这样的情况,怎样维护权益。讲座中,主讲王永艳律师通过真实的案例,从交通事故的发生、定损、责任鉴别、事故正确处理等多方面进行了讲解。不少居民边听边问,有的把自己听过的案例拿出来与律师探讨,积极互动。在义务法律咨询阶段,律师还针对居民带来的其他法律问题进行了答疑。

  本报律师团将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深入社区,讲解法律问题。对此活动感兴趣的社区,可发送电子邮件到jhlvt@sina.com报名参加。

  ■案例答疑

  没有收入的受害人也有误工损失赔偿

  杨先生问: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在找工作赴公司面试途中被汽车剐蹭倒地导致手臂骨折,事后交警责任鉴定书鉴定为车方全责。在协调赔偿时车主称因为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所以不赔偿误工费,请问我现在没有工作和收入的情况下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雄志律师事务所王永艳律师答: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三条规定,下岗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和不能举证证明其收入以及不能证明其从事的具体行业的人员,可以参照目前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确定其误工费。因此即使您现在尚无正式工作和收入,仍然有权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 (记者唐琼 实习记者唐梦)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