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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122起公诉案“体检” 人大代表全程参与

2013年07月29日 11:19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公诉人在法庭上释法说理不到位,群众理解起来就会有困难;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效果必然会打折扣……”这是河南省灵宝市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办公室对该院122起公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后,给出的部分评查报告。针对评查中提出的问题,该院7月24日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并以书面形式向参与评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及时反馈。

  为进一步加强内外部监督,提高公诉案件质量和执法水平,自今年4月起,灵宝市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与案管中心、纪检部门一起,成立了案件评查办公室,对该院2010年至2012年办理的122起公诉案件进行为期3个月的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活动严格按照上级院制定的公诉部门案件质量检查参考标准,从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制作质量、卷宗装订质量等五方面,采取部门自查、评查办公室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受邀请的人大代表与院纪检部门一起,重点对各级领导机关督办的案件、撤回起诉、抗诉、无罪以及被法院改变起诉罪名或者犯罪事实可能影响量刑的案件等进行重点评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共收集到意见和建议78条,评查了7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受邀的人大代表经过评查,一致认为该院准确把握了打击与保护的尺度,贯彻落实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重视社会矛盾化解,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指出办案中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少数法律文书出现错字以及依法解释说理过程过于简单等问题。

  代表建议引起该院领导的高度重视。公诉部门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从强化学习、强化管理、强化职能作用等方面进行整改,并将具体整改措施向参与评查的代表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反馈,以便得到进一步监督。(通讯员 王宏杰 朱萍萍)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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