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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旅游法》将实施 旅游“潜规则”仍需下猛药

2013年07月30日 09:56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暑期来临,一波新的旅游高峰也随之到来。新的《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实施。国内其他省市不断爆出欺客宰客甚至导游辱骂、殴打游客等恶性事件。旅游市场现状如何?这些“旅游陷阱”是否同样存在?近日,记者随机选取一个“桂林双飞五日游”旅行团,暗访调查,发现有喜有忧,整体感觉良好,但也有一些违规和旅游陷阱。

  擅自添加的购物店

  记者选取的是6月10日至6月14日团。旅行社称,该团全程没有购物店,是“至尊纯玩”,与其他桂林团相比,团费虽然高些,但属“品质团”。桂林的景色不错,安排的行程也很紧凑,桂林当地的重要景点几乎“一网打尽”。旅行社安排的住宿也算满意,期间还安排了一晚五星级酒店住宿。这样的安排,与3300余元的团费相比,也算是“物超所值”。

  不过,记者留意到,旅行社安排的航班、旅游车却并不理想。航班是“红眼航班”,不但晚点,还因飞机故障中途换了架飞机。旅游车的车况也不好,较脏,很多坐椅还是破的。

  更令人反感的是擅自增加的购物店。6月13日中午,旅游车径直开到了一处“侗家古寨”。当游客被领进一个所谓的侗族家庭时,才发现原来是一个购物点。“热情好客”的女主人大谈山寨女人有佩戴银饰品的传统,除能带来吉祥如意外,其银饰品均为人工锻造,纯度达到99%和92.5%。

  见山寨“民风淳朴”,银饰品又都是“限量版”,且有“特惠”,众游客纷纷购买。记者在当场用手机上网,却发现该山寨“早有恶名”,有游客称被诓骗购买千足银的银饰品,回家检测,含银量仅49%。

  为了留下证据,记者也买了一条手链,令记者惊讶的是,手链上竟赫然印着“Italy”。到底是意大利,还是侗家古寨生产?记者更加糊涂了。记者仔细查看行程单,确认并没有这个古寨的行程安排,是旅行社所私加。这时,有些游客也冷静下来,发现上当,拿导游打趣:“这一车人,几乎都买了银饰品。一个人花一千多元,你这一笔提成都要万八千啊……”对此,付导游并未直接回答,而是闪烁其词。

  根据原定计划,当天下午是整个行程中唯一的自由购物时间。记者粗略计算,在该山寨逗留时间近2个小时。旅游车开到该山寨,走了很多小路,如果算上绕路,那么,损失的时间则不可计算。

  不明来路的罗汉果

  自由游览时间被缩短,品尝桂林当地美食的时间受到严重压缩,很多游客打算购买土特产品的愿望也落空。相反,却给了导游“乘虚而入”推销产品的机会。

  “罗汉果是‘桂林三宝’之一,但罗汉果的质量却有很大差别。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我老婆家里厂子生产的,质量最好,现在以成本价给大家……”在旅游车上,导游的关注点并不是景点的介绍,而是怎么推销他的商品,罗汉果、桂圆干和香水。

  付导游的辛苦,自是没有白费。你10盒,我8盒,每个游客都很给导游“面子”。为辨别真伪,记者也花了几百元,每样买了几盒。稍加鉴别,记者就发现了问题。按照国家规定,食品都必须通过QS质量认证,否则就是不合格产品。但是,这些罗汉果和桂圆干没有任何QS字样,且包装做工粗糙,应是小作坊无证加工,违规生产。

  再次小赚了一把后,付导游显然并没有满足。他说,这次行程紧张,很多游客来不及买土特产回家,他将顺路找个超市给停一下。“大家放心,这不是购物店,是我们当地人常去的平价超市……”

  来到超市,记者发现,里面基本没有本地顾客,相反,购物过程中,又有一批外地游客被导游带过来。记者留意到,该超市的商品价格并不低,以当地特产“花桥”牌215g辣椒酱为例,记者曾在一农副市场买过几瓶,是10元三瓶,而在这个超市,一瓶售价12元多。

  出门一趟,总要带些当地的特产回去。即便有游客察觉出异样,但已经没有时间再去别的地方购物,只得将整箱整箱的土特产带上了旅游车。付导游看在眼里,喜在心中,甚至有些按捺不住地吹嘘起来:“我自认为还是个不错的导游。大家的钱包瘪了,我的钱包鼓了。不能赚钱的导游,不是好导游……”

  游客:

  “潜规则”已见怪不怪

  记者了解到,这个旅行团是由大亚旅行社、途牛网等多家拼团组成,由桂林清新旅行社作为地接社,全程负责。行程结束之际,记者采访了部分参团游客。

  游客任先生说,出来玩就是花钱来的,他不在乎多花几个钱,但是,旅行社和导游背弃合同,“变着花样”骗钱却让他反感,“我买了2条银饰品,10多盒罗汉果、桂圆干,看来是上当了。现在旅游的人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大,执法部门应该管一管。”而游客徐小姐等人虽然不满,但却称无可奈何。“我知道旅行社的安排有很多违规,但这似乎已经成为这个行业的‘潜规则’。我经常外出旅游,早就见怪不怪了……”采访期间,记者了解到,对旅游维权的法律、渠道,多数游客了解甚少,甚至认为“反映也不会起作用”,“法不责众”,“老顽疾,很难根治”。

  记者将情况反映给部分旅行社,得到的答复却不尽一致。有的旅行社很重视,正在积极处理。而大亚旅行社调查后,负责售后的汪经理答复记者称:游客任先生投诉的情况,我们“已摆平”了。记者询问“如何摆平”,汪经理则回应称“没有义务告知。摆平了就是摆平了,反正他不会再找了……”然而,任先生转天就给记者打来电话称,旅行社给他开出的解决办法仅是“赔偿200元”,别的事情,旅行社不管。“对于违规,大亚旅行社没有任何歉意,没有一丝诚意,我无法接受……”

  本报与负责地接的桂林清新旅行社取得了联系。该社负责人称上述违规都是导游的个人行为,旅行社并不知情,对旅游中的“管理不善”、“导游的私自行为”表示歉意,称已“召开导游会议进行整顿和教育”。此外,对导游付某“罚款1000元,停团一个月”。至于侗寨推销的银饰品,肯定有虚假成分,“您也不用鉴定了,拿过来,我们会根据‘假一赔十’原则赔偿……”

  旅游质监所:

  将严查旅游陷阱

  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人称,对于记者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该所将与相关旅行社取得联系,调查处理。对于本地旅行社,一旦确认有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对于涉案的外地地接旅行社,将联系广西当地旅游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查处。

  该负责人介绍,上述旅游“潜规则”,是国内旅游市场普遍存在的现象,该所近年来加大对旅游市场的规范、查处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仍偶有违规行为发生。现行的《旅行社条例》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对旅行社和导游的违规,规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例如,非因不可抗力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对旅行社,除责令改正外,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导游,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导游证或者领队证。此外,按照规定,导游不得向旅游者兜售物品,违者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导游证,对旅行社给予警告直至责令停业整顿。

  击水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称,新的《旅游法》即将实施,该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效解决欺客宰客行为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卢律师特别指出,该法明确提出,旅行社、导游不得利用旅游购物收取回扣和贿赂,情节严重的,将涉嫌犯罪。也就是说,这些行业通行的“潜规则”,已不仅将面临经济处罚、资质吊销,而将上升到刑法打击犯罪的层面。希望引起广大旅游从业者的警惕,自觉规范导游行为,不要铤而走险。

  记者手记

  让“潜规则”在阳光下消亡

  记者近年来曾多次参团旅行,应该说,这次的整体安排,应该还算不错。在以往,导游强索小费、强制消费等,屡见不鲜。通过这次体验,记者明显感受到,本市旅游市场的整顿,已经见到一定成效。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容忍旅游“潜规则”继续盛行的理由。记者调查中发现,本市旅游市场仍有诸多治理难点,仍需下猛药、施重拳。而不能让游客“见怪不怪”,继续无可奈何地接受。

  日常生活节奏的紧张,让旅游、度假成为更多人的选择。旅游市场的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市民的幸福指数。彻底规范旅游市场,将会使更广大群众受益,也将是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重要成果。

  劣币驱逐良币,是不变的市场法则。采访中,多个旅行社负责人称愿意市场规范,共同把旅游“蛋糕”做大,但是,“别的旅行社都搞潜规则,都利用不法手段获利,我们不学,只能失去市场,只能等死……”新的《旅游法》即将实施,正是整顿市场的良好契机,旅游主管部门应借机加大整顿力度,彻底根治侵害游客利益的潜规则。

  在法治的阳光下,任何“潜规则”都将无处可逃。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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