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醉酒男在别人家门口撒尿被制止 动口咬伤对方脸

2013年07月30日 10:34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朋友聚会难免会“喝几盅”助兴,可喝多了酒闹事却会让好好的聚会变了味。一男子喝多了酒内急,在别人家门口小便,被屋主发现后责怪,其不仅对屋主大打出手,还动口“咬伤”人脸。近日,江苏省邳州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2月15日大年初六,吴某与其结拜兄弟等人到朋友李某家拜年,中午一起吃饭喝酒。期间,吴某等人陆续到李某家门外小便时,被李某邻居冯某看到。冯某嚷道:“你们怎么在我家门口撒尿啊?”没想到这几个人根本不走,说:“你管得着么?”冯某气得大骂,吴某恼羞成怒,随即与冯某发生争执并相互厮打。

  在厮打过程中,吴某用拳头对冯某的面部、头部殴打,用手打不过瘾,还用嘴将冯某的面部“咬伤”,致冯某面部软组织损伤。经邳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冯某的伤情属轻伤。几天后,吴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与被害人冯某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吴某赔偿冯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已付清)。被害人对被告人吴某的行为予以谅解,请求对其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不能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马超 通讯员思辰)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