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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2013年07月30日 13:28 来源:滨海时报 参与互动(0)

  “遗赠协议怎么履行”、“继承是怎样的”、“养子女享有什么权利”等这些有关继承的法律问题是市民在生活中最为关注的,本期值班热线栏目走进杭州道街新园里司法工作室,请司法工作者为市民讲解有关继承的问题。

  热线一

  附义务的遗赠受赠人

  必须履行义务

  张某从小就失去父母,与爷爷相依为命。爷爷名下有一套房产和10万元存款,为了让张某过上更好的日子,老人将房子赠与孙子,10万元存款则赠与朋友李女士,希望日后李女士可以代他照顾孙子。去年,爷爷因病离世,受赠的李女士在拿到老人的10万元钱后并没有再联系过张某,更加没有尽到照顾的职责,就此张某准备起诉李女士,要回自己爷爷的这笔存款。

  ◎ 说法:

  老人对李女士遗赠财产的条件是要求李女士照顾张某,这种遗赠是附义务的遗赠或叫附条件的遗赠。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李女士没有履行照顾张某生活的义务,法院应判决取消其接受遗产的权利。

  热线二

  养子女与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同等

  市民伍先生与齐女士早年没有生育孩子,他们领养了男孩齐明(化名),后来又生育了男孩齐雨(化名)。目前,伍先生夫妻名下有一套房子,两兄弟对于房子的分割问题产生了矛盾。齐雨认为哥哥不是父母亲生,所以也没有权利继承父母的财产,但是齐明认为父母已经收养了自己,他们之间的关系合法有效,所以自己应当拥有与弟弟相同的权利和义务。

  ◎ 说法:

  我国《婚姻法》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对子女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子女就取得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对养父母生前合法个人所有的财产,享有与养父母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均属第一顺序继承人。■ 时报记者 刘纯 实习生 黄雅洁 报道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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