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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出狱后重操旧业 假称出车祸急用钱等行骗

2013年07月30日 14:34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曾经因诈骗入狱的琼海男子王某,出狱后又重操旧业,以家人生病、车爆胎、手机没电、出车祸等等为幌子,先后骗得他人2.6万元。日前,王某因诈骗罪被琼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某别名阿旺,曾因犯诈骗罪于2008年8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09年12月刑满释放。然而王某不思悔改,出狱后又重操旧业,2012年12月7日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刑拘,随后被逮捕。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3月31日,阿旺在琼海市嘉积镇善集路工商银行门口处,以其奶奶生病急需用钱为由,骗取受害人黄某5000元。当受害人发现被骗后,多次找到阿旺及其家人要求还款,阿旺才退还了2000元。

  2012年10月28日,阿旺在琼海市元亨街邮政大门口旁,以自己车爆胎急需用钱为由,骗取被害人王某某2000元;2012年11月1日,阿旺又在琼海市嘉积镇新民街,编造替受害人王某某拿金项链去加大加粗为由,骗取王某某金项链1条(5.63克)。并在当天将该金项链拿到珠宝行以1686元卖掉,所得赃款占为己有。2012年11月2日,阿旺再次在琼海市嘉积镇以其手机没电,借用受害人王某某的手机为由,骗取王某某苹果4S手机1部,并于当天将该手机拿到手机店以2900元卖掉,所得赃款占为己有。经鉴定,被诈骗金项链价值1947元、苹果4S手机价值3534元。破案后,公安机关已追回部分赃物,退还被害人王某某。

  2012年11月,阿旺在琼海市富海路,以其出交通事故急需用钱赔偿为由,骗取被害人吴某14000元。

  法院认为,阿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2.6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阿旺是累犯,应从重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 王忠新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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