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高速路遭拦车抢劫 报警3天警方未给回复(图)

2013年07月30日 15:13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出警警车监控截图

  7月26日,荆州生意人李金平,在襄荆高速公路宜城段,突遇一陌生男子持刀抢劫。他打110报警,宜城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将报警转给省高速公路警察总队襄阳大队(简称高警襄阳大队)。

  3天过去了,警方没有任何反馈。到底有没有出警?抢劫嫌疑人有无落网?警察为何不给回复?他带着一连串疑问,拨打本报新闻热线……

  惊魂一刻

  高速路上,男子持刀拦车抢钱

  昨日,荆州男子李金平回忆起3天前的那一幕,仍心有余悸。

  李金平是一名生意人,26日中午,他驾车从襄阳西入口上襄荆高速,返回荆州。12时25分,他行至宜城北高速出口附近时,前方60多米处一名消瘦的男子,穿着像警察一样的制服,从路中间隔离带跳了出来。

  李金平以为对方要横穿高速路,便放慢车速。他接近对方时,男子迎面跑来,李金平急踩刹车。轿车被逼停后,男子一手抓着雨刮器,一手拍打挡风玻璃叫嚣道:“要钱还是要命?给我500块!”“我只有100元,要就拿去。”李金平说。“先拿来再说。”男子说。

  李金平打开车窗递给男子100元。接过钱后,男子掏出一把长约20厘米的匕首,伸进车窗厉声威胁:“不够500块,别想走!”

  无奈之下,李金平又给了男子300多元才得以脱身。

  车没开出多远,李金平透过后视镜看到,该男子又拦下了一辆黑色轿车。

  蹊跷不解

  报警3天后,警方未给任何回复

  见男子又拦了第二辆车,李金平急忙报警。李金平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他于26日中午12时31分拨打了110,称在高速路宜城北附近被人抢劫,歹徒还在抢其他车。

  一名女接警员说,此事发生在高速路上,让他与高警联系。李金平说在开车,不方便记录。女接警员便称会转给高警。

  12时35分,“0710—3562110”的号码与李金平取得联系,李金平再次描述了被抢经过。

  李金平称,当时他对电话中的民警说,如果民警立刻赶到,他愿意配合调查,协助破案。但民警没有给他一个明确回复,他便驾车离开了。

  报警3天过去了,民警再也没有和他联系。李先生质疑,警方接警后为何没有出警?警察怎么不找他做询问笔录?这属不属不作为?

  宜城110

  转给了高警,后续情况不清楚

  经调查,0710—3562110是高警襄阳大队的值班电话。昨日,记者拨打了该电话。

  昨日中午11时许,值班员回复记者,此事要与办公室联系。记者拨打两次电话均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再次拨打了3562110,询问对方有没有出警。

  接线警员回复:在宜城北高速路附近出的事,宜城公安局也可介入调查。高警接警后肯定会出警,案情由办公室回复。

  宜城公安局指挥中心张姓民警对记者说,当日中午,接到有人拦车抢劫的报警后,他们认为发生在高速路上的刑事案件应是高警处理。他们把此警转给了高警,但后续情况并不清楚。

  出警民警

  到现场查找无果后离开

  据了解,当天,宜城110指挥中心将警情转给高警襄阳大队时,接线民警是骆玉海。

  昨日,记者找到骆玉海。他回忆,26日12时33分,他接到宜城市110指挥中心电话,称在距离宜城北高速出口约两公里处,有一名男子持刀拦路抢钱,并告知了报警人李金平的电话。骆玉海当即给李金平回了电话。

  随后,骆玉海通知民警谢元锋和雷鸣出警,但是没有告知李金平的手机号码。大约过了一个小时,骆玉海打电话询问出警情况,得知没有找到抢钱的人和报警的人。由于他当时正在忙别的事情,所以没给李金平反馈。

  雷鸣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当时值班室民警只向他们反馈,有一名男子在高速公路上拦路要钱,并未提供受害者的电话。此前,有同事在宜城北收费站附近接过报警,有一名精神病人在高速公路上拦车索要3元、5元不等现金。他们以为该男子再次出现,查找无果后离开了现场。

  高警襄阳大队

  执法过程存在问题,将严肃整改

  昨日,记者和高警襄阳大队分管路面执勤执法的副大队长王涛一起查看了监控。

  监控室值班人员介绍,电脑里只能储存48小时内的视频,26日的监控只保留了截图。

  监控截图显示,一辆牌号为“鄂O8271警”的警车,于26日下午1时15分,从宜城北高速路口驶离,但看不清楚驾驶员和副驾驶座上的人的脸。王涛据此认为民警确实出了警。

  不过,王涛表示,他们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接线民警应当把报警人的电话等信息,尽可能详细地转给出警民警,方便到现场勘查处置;执法完毕后,应当主动及时地与报警人联系反馈。以后将举一反三,严肃整改,规范执法。(楚天快报)

【编辑:肖媛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