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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林与“关门弟子”对簿公堂 涉案金额3000多万

2013年07月30日 15:5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天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邹勇诉王林案件,起诉的案由是诈骗。

  近日,“气功大师”王林在网上走红,据说他会“空盆来蛇,断蛇复活、隔空取物”等绝活,平时交往的人也非富即贵。

  29日,王林的代理律师许宜群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王林的“关门弟子”邹勇之所以屡屡向媒体爆料有关“大师”王林的种种情况,其真实原因是双方的经济恩怨。

  740万拜师费只是“导火索”?

  日前,王林的“关门弟子”、江西商人邹勇向媒体爆料,王林从深圳运来一辆劳斯莱斯,他告诉邹勇已经交了20万元定金,让邹勇去交剩下的740万元。在以“拜师费”为名替王林交了这740万元后,邹勇开始投入王林门下练功。然而两年多过去了,邹勇什么也没有练成,开始斥责王林骗财。

  29日,广东鑫涌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宜群律师向记者透露,邹勇与王林之间有巨额经济纠纷,其中两个涉及房产的案件金额就达4700多万元。而740万元“拜师费”只是邹勇吸引媒体关注的“导火索”而已。

  邹勇被判返还3300万购房款

  在其中一起经济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林起诉称,2010年8月30日,邹勇向王林借款人民币2300万元。截至2012年5月28日,邹勇尚欠王林人民币1300万元。因邹勇无现金偿还,经双方协议,邹勇将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灶丹村K径K8号别墅一栋,以人民币5000万元的价格抵卖给王林,在抵消欠款后,协议约定待邹勇完成别墅过户的手续后,王林将余款3700万元一次性支付至邹勇指定的银行账户。

  2012年5月29日,因邹勇急需现金,再次请求王林先行支付别墅转让款2000万元,并承诺于2012年6月5日前将房产过户手续办理给王林指定的买受人王午。同日,王林通过中国银行萍乡市芦溪支行转账付款2000万元给邹勇。但事后邹勇并未将上述房产过户给王午,经王林多次催告,邹勇仍不履行合同义务。于是,王林起诉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并要求邹勇返还已经支付的房款33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经过审理,江西萍乡市中级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邹勇返还王林购房款3300万元,并按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损失。邹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江西省高级法院。今日,江西省高级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怡景花园纠纷即将开庭

  据王林的代理律师称,还有一宗案件标的额也达1400余万元。

  在该案中,原告王林起诉称,2008年10月21日,邹勇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花园牡丹村K径K8号别墅,购房期间,王林代邹勇垫付了购房税费等费用。随后,邹勇委托王林对别墅进行拆除、重建报建、装修,在此期间,该别墅的所有装修支出均由王林垫付。截至2011年4月别墅装修完工,王林共替邹勇垫付人民币1100余万元。其后,王林多次要求邹勇返还其垫付的款项,但邹勇均以种种理由推脱。王林起诉要求邹勇返还装修款和赔偿利息损失等共计1400余万元。

  目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该案将择期开庭审理。(记者程伟)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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