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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借口搞学位不还4万元“跑腿费”被告上法庭

2013年07月31日 13: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黄女士为女儿就读好的中学花了4万元“买学位”,却遭遇骗局。为此,黄女士向法院状告关某,要求归还4万元“跑腿费”。昨日,高明法院发布消息称,因关某行为涉嫌诈骗已将该案移交警方立案侦查。而高明警方证实,关某因涉嫌诈骗已被刑拘。

  庭审:

  涉嫌诈骗 合同案变刑事案

  2012年7月中考开榜,黄女士的女儿菲菲(化名)表现不尽如人意。而菲菲的同学告诉黄女士,她的舅妈关某可以帮忙办理高明一中的学位。黄女士称,在菲菲同学的促成下,关某主动找到她,承诺一定能帮忙搞定。2012年7月14日,关某提出要黄女士拿出4万元“跑腿费”来走动关系,黄、关双方签下借款协议。

  协议明确说明,“今借4万元经费,用来给菲菲办理高明一中的‘十年级学位经费’,这笔费用包含‘学位费和买分费’。而如果办理不成,这笔费用将在2012年8月15日前归还。”借款协议还以关某夫妻共同经营的“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协某车衣店”公章来作为担保的印信。

  一个月后,菲菲进高明一中的事情泡汤了,黄女士只好“以借读生的名义”掏了2万元让菲菲上了高明二中。而当黄女士找关某讨还4万元时,对方却说没有钱还。

  多次追债无果后,黄女士将关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裁处该起合同纠纷案件。5月28日,高明法庭一审开庭。关某辩称,从黄女士处借到的4万元已作为生意上的应酬和周转花掉,而她的车衣店已经关门,其本人现在没有经济能力偿还全部“借款”。

  法庭征询黄女士意见后,当庭未作出调解。法庭同时宣布,关某的行为已涉嫌诈骗被警方予以立案侦查。高明法院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处理。主审法官表示,黄女士诉称的经济纠纷事实上已涉及经济犯罪。如果刑事案件审理确定关某诈骗无疑,黄女士就可以通过“刑事追赃”的形式追回4万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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