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发包工程大肆受贿 原上海南汇发改委主任获刑11年

2013年07月31日 18:54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由上海市检察一分院立案侦查并审查起诉的原上海市南汇区发改委主任兼区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孙联生受贿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联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2006年至2007年间,孙联生利用担任南汇发改委主任、南汇城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职务便利,接受4家公司的请托,为它们在承接工程中谋取利益,孙联生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7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对于金额最高的一次受贿,孙联生在庭审时回忆道,该公司总经理邵某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因为自己2006年车祸骨折后住在邵某的宾馆休养,两人成为好友。后邵某听说区政府有项目,就来向孙打听,孙表示:“你只要报名,凭你实力应该没问题。”为此,孙在工作小组会议上发表了“倾向性意见”,尽管他本人没有直接点该公司名字,却通过手下向评标专家作出暗示,使对方顺利拿到了工程。2009年,当听说孙联生要买房,邵某作为好友送上“贺礼”200万元。

  孙联生的受贿行为被举报后,检察机关迅速立案调查。2012年8月17日孙联生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0日被逮捕。当时,在他家中被搜出180万元现金。(通讯员 吴跃红 记者 郭剑烽)

【编辑:贾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