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漂白身份当老板 14年后人口摸查中现原形
参与互动(0)罗某辉用霰弹枪射击他人致死后一直潜逃在外,“漂白”身份14年后终被抓获归案。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刑事案,法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2万多元。
14年前持枪杀人后潜逃
法院查明,被害人王某与罗某辉有钱财纠纷,1998年4月12日16时许,罗某辉获悉王某在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某餐馆内打麻将,经与黄某均(已判刑)商量后,由黄某均在该餐馆守候,罗某辉又纠集罗某和、罗某其、罗某强(均已判刑)3人一同前往。罗某辉等人到达餐馆后,他在外等候,另外4人持铁砂枪、铁锤进入王某所在房间对其进行殴打。后罗某辉持霰弹枪进入餐馆,朝王某肢体连开四枪,接着众人坐车逃跑,半路罗某辉将霰弹枪扔到了鱼塘。经法医鉴定,王某是被霰弹枪射击肢体致动静脉断离大出血死亡。
“漂白”身份在沪当起老板
被告人罗某辉生于1974年,14年前因一宗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事故后便开始其逃亡生涯。其先后两次偷渡越南,后辗转广西、江苏南通,2003年后一直在上海生活。期间当过搬运、小贩、厨师,被抓获时是以妻子名义开办的某商务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为逃避侦查,罗某辉漂白身份,一直以“张华林”和“李红”两个身份在社会上公开活动。
“张华林”是罗某辉在1999年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华林本人,支付了1万元后由张帮忙办理的。“李红”是2011年李红本人去世后罗某辉支付了3万元取得的。
14年后假身份被识穿
此前,上海市闵行区警方在日常人口摸查中发现使用“李红”身份证的人可能漂白了身份,遂在网上进行信息比对,后确定使用“李红”身份的男子是身负命案的罗某辉,便对“李红”进行监控。2012年10月19日21时30分许,“李红”在上海市沪星路某宾馆开房,立即被民警抓获。经讯问,该男子承认了其真实的姓名叫罗某辉,并对在1998年带人持枪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期间,被告人向被害人家属真诚悔过,并自愿赔偿物质损失,被害人家属因此给予了谅解,出具了请求法院从轻判处的谅解书,并撤回了民事赔偿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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