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快递员因付出与回报不符致心理不平衡监守自盗

2013年08月02日 11:0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快递员因付出与回报不符导致心理不平衡而发生监守自盗的案例增多。昨天,东城区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门向媒体公布了一组物流快递领域的犯罪案件。

  2010年以来,东城检察院依法起诉快递物流领域犯罪案件16件19人。其中快递、物流公司员工“监守自盗”案件多发。快递、物流公司内部员工利用工作便利实施盗窃。

  张某是快递公司的分拣工。2013年2月至4月间,他在负责快件的分发过程中,盗窃邮件包裹内的手机、相机、平板电脑、金戒指、手镯、项链、香烟等物品,共价值人民币30436元。他作案的原因就是心理不平衡,认为自己付出很多,而老板又没有给他相应的回报,该拿的钱没有拿到。

  据了解,张某被抓后供认,他在分拣线上,一眼能看包裹里的东西是否贵重物品,只要看到是值钱的,他就先拿出来,放到脚下。他担心别的同事也有人这样做,怕万一被抓后说不清楚,便自己记了一本小账,每天拿了什么东西。

  检察官介绍,一快递员一次盗窃了42件快递物品,其中只有3件做了保值处理,而其他物品均未做保值,所以,当物品失窃后,物流公司只按普通物品赔付。检方提醒公众,快递贵重物品一定要谨慎,尽量进行保值处理。虽然保值物品快递费用会高一些,但一旦快递过程中出现失窃等意外情况,快递公司可按保值价格先行赔付,损失可降到最低。

【编辑:马婷婷】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