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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冒充主人盗卖田中200余棵杨树后自首

2013年08月02日 14:2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宁南外环接庄街道段附近,一处农田中种植了200多棵杨树。这里距离村庄较远,且少有人打理,男子常某心生歹意。经过与相熟的魏某商议,两人冒充树木主人,与微山一名木材收购商取得联系,以9000元的价格将树木砍伐变卖。

  案发:200余棵杨树莫名被砍伐

  6年前,任城区接庄街道十里营村的李秀芝,在南外环附近的两亩自留地中,种植了200多棵杨树。那里距离村庄有4公里,李秀芝便十天半月来打理一次。虽然不常来,但6年多来并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

  7月6日,李秀芝再次去打理树木时,吃惊地发现地里光秃秃一片,200多棵树木被人砍伐盗窃了。“这些树木都十几厘米粗了,就这样被盗伐了实在是可惜。”李秀芝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城郊分局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从砍伐痕迹看,这些树木应是被专业人士所为;被盗伐现场并非如其他盗伐现场一样凌乱,地里只是残留了一些小树枝,我们初步怀疑应是与树主相熟的人作案。”济宁市森林公安分局办案民警文方峰说,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

  在案发地约100米处有一厂房,厂房的门卫告诉办案民警,6月21日上午,有三两小货车开进树林内,并且有电锯的声音。具体有几人作案,他们的体貌体征如何,这名门卫并没看清楚。 

  “三辆车拉着树木经过时,好像有一个人下车,在临路的墙壁上写了一个手机号码。”办案民警很快在现场找到写有“伐树”和一个手机号的字样。通过该号码,警方找到了该号码的主人朱某。

  离奇:树木假主人获利后消失

  朱某告诉办案民警,他是一名树木收购商。6月20日下午,一个陌生号码拨通了他的手机。“电话那头是个中年男人,说自己要出售种植了七八年的200多棵杨树。”在电话中,朱某与该男子约定第二天一早在南外环见面。

  6月21早上6点多,朱某带着4名工人,开着三辆小货车从微山赶到见面地点。一名身高约1米74左右的男子与他见面,并带领他们来到了这片树林。  “我们提出先伐树再付款,那名男子犹豫片刻后点头同意。然后以要去上班为由,骑自行车离开。”没有多想的朱某便开始带领工人伐树,中午12点左右所有树木砍伐装车完毕。这时,男子骑车再次赶来,根据双方之前谈妥的价格,朱某付给男子9000元钱。拿到钱后,男子慌忙骑车离开现场。 

  根据朱某提供的手机号码,民警拨打了男子的手机,却无法接通。通过技术手段查询,民警得知该号码并无使用者任何信息。

  “案件的侦破工作刚有了些眉目,现在只能无奈中断。”济宁市森林公安局城郊分局副局长钟长玲让民警立即改变办案思路,重新展开调查。

  侦破:一名嫌犯 投案自首

  经过多方调查,办案民警得知,接庄街道长期从事树木中介业务的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发现与常某有多次通话记录的青年男子魏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让朱某等人辨认魏某照片,警方得知魏某正是与他们见面的神秘男子。警方立即进行抓捕,但魏某却侥幸逃脱。

  7月26日,迫于压力,魏某到公安部门投案自首。 

  魏某供述,常某无意中发现南外坏附近一片树林少有人打理,便决定冒充树主人将树木变卖。常某考虑自己在附近村庄居住担心被人辨认出来,便让魏某冒充树木主,出面与朱某等人接触进行交易;而常某则在暗地里遥控指挥。

  “目前,常某仍没有到公安部门自首,已被列为网上逃犯,警方正在展开追捕。”办案民警说,盗伐树木是一种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按照规定,盗伐树木超过2立方米就要受到刑事处罚,该案件涉案数量多达205棵树木,多达21立方米,魏某和常某将要受到严惩。

  本报记者 姬生辉 实习生 张丽沙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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